关于开展“乡村工匠”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村、区各相关部门,广大村民朋友:
根据《安徽省乡村工匠“千师万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年度区级“乡村工匠”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范围
乡村工匠主要为县域内从事传统工艺和乡村手工业,能够扎根农村,传承发展传统技艺、转化应用传统技艺,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带动就业创业,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技能人才。主要从刺绣印染、纺织服饰、编织扎制、雕刻彩绘、传统建筑、村庄规划、金属锻铸、剪纸刻绘、陶瓷烧造、文房制作、漆器髹饰、印刷装裱、器具制作、豆制品制作等领域中产生,各镇可结合实际适当拓展认定范围(2025年度及之前已评选为区级乡村工匠和省、市级乡村工匠名师的人员不再作为此次推荐对象)。
二、推荐资格
乡村工匠应具备以下条件: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艺双馨、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在所从事的职业中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无违法违纪行为;能传承工匠精神,从事本行业及相关产业5年以上,在本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带动当地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效果明显的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和非遗传承人等。
三、推荐程序
坚持自下而上、自愿申请、履行程序、公开公示原则。乡村工匠由本人申请或组织推荐,乡镇初审上报后,由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评选推荐。区直有关部门也可推荐本行业、本系统内具有代表性的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等作为备选对象。区级根据推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公示。
四、有关要求
各镇要紧跟乡村人才振兴任务要求,培育乡村高技能人才队伍,组织推荐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乡村工匠,大力激发广大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或“三农”领域其他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带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就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本土人才支撑。
请广大村民朋友积极参与、广泛宣传,共同发掘身边技艺人才。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
联系人:郑璐璐、尹陈 电话:0554-5229087
202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