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20 14:57信息来源:八公山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八公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http://www.bagongsh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八公山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八公山区民政局办公楼305房间,电话:0554-2385275,邮编:23207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强化公开实效,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八公山区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开展提升行动。2022年年底,区民政局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反馈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提升工作。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专题栏目,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达178条,其中包括民政相关工作救助情况,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情况”,对于城乡低保、五保、孤儿残疾等按照每月或每季度及时进行公示,上级政策解读3条,本级政策解读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我单位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总计按时办结0件,结转下一年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遵守国家秘密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是继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发布政府部门信息;是及时进行政府信息舆情回应,保证公开及时;是继续扩大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按照区政务公开要求,对照《县(市、区)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内容,及时升级信息平台功能,调整公开目录,优化展现方式,丰富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

一是坚持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及时对每月发布的报表中存在的隐私泄露及敏感词汇进行处理。二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主动公开、责任追究、社会评议、投诉举报、舆情回应、保密审查等多种制度。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对于政务公开考核出现的问题责任到人,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四是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调查群众满意度。五是参加政府工作系统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少数信息表述不规范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确保网站的有序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贯彻执行《八公山区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一、强化日常管理。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责任,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能够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二、及时更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政务服务指南,完善相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三、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服务。四、加强监督管理。遵守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好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八公山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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