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八公山区教育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校车服务运营单位:
现将《八公山区教育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八公山区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八公山区教育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教育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在全区教育系统内常态化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拉网式、地毯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将安全生产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排查治理时间
为期2个月。
三、排查治理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校车服务运营单位。
四、排查治理方式
按照“以自查为主,抽查复查结合”的原则,教体部门会同应急、公安、消防、交通、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全面排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校车服务运营单位,做到各类隐患立查立改、动态清零,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五、排查治理重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教育系统重大事故判定指南、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开展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排查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教育和演练落实情况;学校(幼儿园)、服务运营单位校车驾驶员资质、定期检维护、配备安全设施、遵守交通规则等情况;学校(幼儿园)、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消防设施与器材、疏散通道、疏散指示、电气设备完好情况;校园建筑结构安全和防雷设施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情况;实验室及危化品管理情况;校园周边安防情况;学生心理健康开展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在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问题的同时,会同步对辖区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机构是否存在使用校车问题,坚决杜绝机构使用校车提供接送服务;机构租赁7座以下机动车辆集中接送学生情况,督促机构举办者履行安全责任,严格租赁车辆审查,确保租赁车辆合法、安全运行。(排查整治具体内容见附件)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各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力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精心部署安排。各单位、各校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安全工作人员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各校要筑牢群防群治安全生产防线,充分利用公众微信号、工作微信群等线上线下方式,鼓励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检举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四)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各校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清单,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学校(幼儿园)、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校车服务运营单位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五)严格督查问责。区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将组织教体、应急、公安、消防、交通、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察组开展暗访暗查和督查检查,对各单位、各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警示通报约谈和公开曝光,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政策咨询电话:0554-2195507、0554-2195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