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送审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今年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修订的《国务院工作规则》《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淮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精神,紧密结合八公山区实际,对《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送审稿)》进行了修订。现面向区政府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征集时间为2023年5月4日-2023年6月4日。
意见反馈途径:
1.电话联系0554-5650035,联系人:李卓君;
2.信函请寄至中共淮南市八公山区政府办公室,邮政编码:232072;
3.网络反馈邮箱:673432203@qq.com;
4.网页下方栏目意见框内。
征集结果2023-06-06 16:50
《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送审稿)》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6月4日面向区政府各有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三条,均予以采纳,现意见反馈如下:
序号 |
单 位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区司法局 |
建议在第二十三条区政府常务会固定列席单位中,加入区纪委监委。 |
已采纳。 |
2 |
区市场局 |
在第7页第十一条中,有一处重复字“应应”,需删除一个。 |
已采纳。 |
3 |
区人社局 |
在第23页第四十六条中,有一处错别字“于劲”,需要修改成“干劲”。 |
已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