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豆腐文化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推进和规范八公山豆腐文化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八公山豆腐文化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进征求意见稿公示,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八公山豆腐文化产业园位于淮南市八公山区西北部,规划范围东至铁路(专用线)东侧排洪沟,北接山王镇南侧排洪沟,西以谢八路(第二通道)为界,南与八公山旅游服务区相接,总用地面积1.7075km2。
2011年9月15日八公山豆腐文化产业园经淮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批复文号:淮府秘〔2011〕222号,2013年10月15日淮南市环境保护局对《八公山豆腐文化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进行批复,批复文号:淮环函〔2013〕21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淮南市八公山区工业集聚区服务中心委托安徽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八公山豆腐文化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相关工作。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淮南市八公山区工业集聚区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淮南市八公山区工业集聚区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刘乐
联系电话:0554-5652390
邮箱:649658806@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2期F5栋1107室
联系人:章工
联系电话:0551-65330153
邮箱:34917171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目的
通过跟踪评价,了解产业园发展规划、环评报告与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的执行情况,掌握区域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排查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明确缓解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按照“环保优先”、“不欠新帐、多还旧帐”的原则,通过调整、改进、完善其发展规划,促进产业园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初步结论
通过对照八公山豆腐文化产业园总体规划、原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本次跟踪评价采用实地勘查、现状监测、例行监测数据分析等方式对产业园开发强度、产业布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企业污染控制措施、生态建设、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公众参与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跟踪性分析与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1)产业园目前规划尚未实施完毕;产业园规划主导产业为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加工、轻工;产业园环境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原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有待进一步落实,目前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工程等基础设施均已建成使用,对产业园的环境质量改善起到重要作用,下一步仍需加快推进供气管网、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2)产业园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基本落实,现状产业园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满足各要素环境质量标准等最新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规划实施期间采取的预防和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总体有效,后续应结合本次评价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继续强化在后续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落实,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针对以下事项征求公众意见:对环境质量现状及交通等现状的满意程度、对经开区后续规划开发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区域开发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见网站链接),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