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八公山区档案馆关于开展档案征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2 14:59点击数:来源:八公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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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大限度地将散存于社会组织和个人手中的珍贵地方文献史料收集进馆,更好地抢救、保护散存于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进一步丰富馆藏,发挥好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档案征集办法》有关规定,淮南市八公山区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反映八公山区各个历史时期党组织建设、重要事件、活动、会议等形成的各类载体红色档案资料。

2.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及国际组织友好人士在八公山区从事公务活动、考察调研形成的讲话、题词、照片、影像、口述记录、手迹等档案资料。

3.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八公山区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事、科技、教育、艺术、社会和生态等方面的重大变化、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工程及重要人物等代表性档案资料,重点征集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服务、新兴产业等领域形成的档案资料。

4.八公山历史上具有重要社会影响力、行业代表性的政要、社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革命烈士等传记、笔记、日记、著作、手书原稿、书信、回忆录、照片、音像、重要遗物、证书奖章等档案资料。

5.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与永久保存意义的珍贵档案文献遗产,其载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金文、石刻、简牍、绢帛、纸质、照片、胶片、音像等各类载体。

6.反映八公山地方民俗风情、民间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乡土文化、市井生活、地域特色的实物档案,包括老物件、生产生活器具、民间工艺品、地方特色标志物、老字号遗存、民俗道具等承载乡土记忆与民俗文化价值的实物及相关影像、文字资料。

7.具有八公山地方特色的其他档案。

二、征集要求

1.档案资料要内容真实、来源合法。

2.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照片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3.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4.实物应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三、征集方式

1.捐赠: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八公山区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料。八公山区档案馆将为捐赠单位或个人发放捐赠证书。

2.征购:具有较大社会保存价值但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所有者愿意出售的,视档案资料的具体价值,经专家鉴定、双方协商定价,进行有偿征购。

3.寄存:确有保存价值但不能直接捐赠的档案资料,经专家论证同意后可进行寄存代管,档案实际所有权不变,由区档案馆提供免费专业的保管、养护、修复、研究、展示服务。

4.复制:如无法提供原件,八公山区档案馆可通过拍照、复印、扫描等方法进行复制。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征集的相关档案资料可直接移交或邮寄送达,也可联系区档案馆工作人员上门征集。

联系人:朱雪芹 石妍

    联系电话:0554-5611936

联系地址:淮南市八公区丁山路1号 八公山区人民政府C座

 

 

淮南市八公山区档案馆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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