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24-06-21 14:58点击数:来源:八公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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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等有关规定,淮南市八公山区申请收回一宗无主土地使用权,用于沈巷村农民新村(鑫杏园)建设。现以公告方式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位置:八公山区八公山镇境内

地块四至:北至淮南市八公山镇人民政府,东至沈巷村,南至沈巷村、八公山区第五中学,西至沈巷村。

权属情况:该宗地无权利人,未办证,为无主地,总面积405.52平方米(合0.61亩)

土地面积:405.52平方米(合0.61亩)

公示期:2024621

意见反馈方式:

现于拟收回地块现场进行张贴公告,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或主张权利者,请书面联系我区进行核查。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政府

电话:13866340958

 

202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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