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等有关规定,淮南市八公山区申请收回一宗无主土地使用权,用于沈巷村农民新村(鑫杏园)建设。现以公告方式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位置:八公山区八公山镇境内
地块四至:北至淮南市八公山镇人民政府,东至沈巷村,南至沈巷村、八公山区第五中学,西至沈巷村。
权属情况:该宗地无权利人,未办证,为无主地,总面积405.52平方米(合0.61亩)
土地面积:405.52平方米(合0.61亩)
公示期:2024年6月21日
意见反馈方式:
现于拟收回地块现场进行张贴公告,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或主张权利者,请书面联系我区进行核查。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政府
电话:13866340958
2024年6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