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醉美小酒馆”“八公山名小吃”评选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02-01 16:59点击数:来源:八公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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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广八公山美食文化、挖掘八公山区特色餐饮;改善餐饮环境、提升餐饮业服务水平;促进餐饮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带动旅游业的发展,拟在全区开展“八公山醉美小酒馆”“八公山名小吃”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范围

本次活动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凡在八公山区范围内面向市场经营、有固定经营场所及一定经营年限、店容店貌好,符合卫生要求的各类餐饮经营企业的店铺均可报名参评。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评选八公山区“八公山醉美小酒馆”“八公山名小吃”。

“八公山醉美小酒馆”定义:在八公山人气高、口碑好的特色餐馆,经营标准化,餐饮食品具有浓郁的八公山地域特色和风格的餐馆。

(二)“八公山名小吃”定义: 区别于正餐主食类,以八公山地方或民间传统技法制成,具有相当知名度,受到消费者广泛欢迎的小吃品种,以牛肉汤、面点、早餐店铺为主。

三、参评条件

(一)经营证照齐全,卫生管理与食品安全有保障,从业人员服务态度优良,有诚信体系建设。

(二)特色鲜明,体现八公山特有的餐饮文化和地域特征,符合饮食消费习惯的菜品。

(三)菜品制作从主料、配料、调料、制作方法等方面,有严格的制作标准,色、香、味、形俱佳。

(四)守法经营、餐饮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水平在最近一年内没有重大投诉和处罚。

(五)拥有广泛群众基础,深受市民及游客的喜爱,在行业内应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口碑良好。

(六)“八公山醉美小酒馆”要能制作不低于两道豆腐菜、会制作淮南牛肉汤。

四、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将始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别对前期征集的美食店铺进行评选,按照结果评定各约10家“八公山醉美小酒馆”和“八公山名小吃”。主要流程分为店铺申报、内部审核、实地审查、公众线上投票、公布结果五个阶段。

(一)店铺申报(21日至28日)

由区市场局、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各镇、各街道积极发动区内各美食店铺报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各申报店铺按报名表的要求认真填写,由所属镇、街道汇总报送至区文旅局。(联系方式:区文旅局501室,电话:0554-5611707,邮箱:1659294106@qq.com

(二)内部审核(218日至225日)

区文旅局根据参评条件对自荐店铺资格进行初审,并按照不低于两倍的参评数量确定候选店铺名单。

(三)实地审查(226日至35日)

区文旅局联合区宣传部、区市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各镇、各街道等单位进行实地审查,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侯选店铺,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申报单位持续营业时间、营业面积、从业人员、获得荣誉、特色菜、食品安全管理服务态度、环境卫生以及消费者的反馈和口碑等综合审查。根据申报企业的自荐材料和实地考察情况,确定最终评选店铺名单。

(四)公众线上投票(36日至312日)

对审查符合标准的店铺名单予以公示,采取社会公众投票方式,开通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用七天时间接受公众投票,每天公布参选店铺人气指数,允许店铺开展拉票活动,但禁止非法刷票。

(五)公布结果(313日至319日)

由专家小组、主管部门评审,结合投票排名,综合确定“八公山醉美小酒馆”和“八公山名小吃”获奖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将拟定的公示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内对有投诉或有问题的单位,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评选资格,依次递补。

五、表彰奖励

经公示无异议的店铺,以区文旅局的名义授予获奖店铺“八公山醉美小酒馆”“八公山名小吃”荣誉称号牌匾,将评选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社会公布,并向每家获奖店铺发放一定金额宣传推广经费。

(一)向社会公开发布获奖示范店名录,拍摄专题宣传视频,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进行宣传。

(二)颁发标牌并纳入旅游线路。向获评示范店颁发--“八公山醉美小酒馆”“八公山名小吃”牌匾。

(三)将示范店纳入文旅推介,定期与景区联动大力向游客宣传推广,组织或建议游客到店品尝。

六、监督管理

活动评选周期为半年一评,对评定为“八公山醉美小酒馆”“八公山名小吃”的店铺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接受复查,在今后经营活动中被消费者举报投诉,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违法、违规行为,或主体消失的,将取消获得的荣誉称号,收回牌匾,并向社会公开。

七、职责分工

本次活动由区文旅局统筹,区宣传部、区市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各镇、各街道等单位共同参与举办。

区文旅局负责本次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制定评选规则、组织评审等统筹协调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官方媒体、自媒体等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做好活动前中后的宣传造势。区文旅局协同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参评单位公示、网络投票等工作。

(三)各镇、街道与区市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发动本辖区店铺参评,宣传推广本次活动。各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参评店铺材料进行统一报送;区市场局负责审查申报单位名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商标证明等材料的一致性和真实有效性。

(四)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市场局、区城管局和区卫健委负责现场审查工作。

 

八公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21

 

 

附件1:

 

“八公山醉美小酒馆”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营业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年数

 

店铺面积

 

特色菜品

 

申报简介

含美食烹制方法、成菜特点、独特性介绍、历史人文内涵、品牌故事、社会知名度、获奖情况等内容(300字内)。

 

 

 

申报单位

意见

申报单位声明:本单位所填申报表及附件各项材料均属实。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章)

        

 

 

所属镇(街道)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备注

申报“八公山最美小酒馆”的店铺请一并提交以下材料:

☐申报表(一式三份)

餐饮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门头、前厅、后厨、店铺菜品(图片5张,不低于2M

☐菜品制作视频(时长15-60秒)

视频、照片由属地单位统一报送,发送至邮箱1659294106@qq.comU盘现场报送也可)。

 

附件2

“八公山名小吃”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营业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年数

 

小吃类别

 

小吃名称

 

申报简介

含美食烹制方法、成菜特点、独特性介绍、历史人文内涵、品牌故事、社会知名度、获奖情况等内容(300字内)

 

 

 

申报单位

意见

申报单位声明:本单位所填申报表及附件各项材料均属实。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章)

        

 

 

所属镇(街道)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备注

申报“八公山名小吃”的店铺请一并提交以下材料:

☐申报表(一式三份)

餐饮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门头、前厅、后厨、店铺菜品(图片5张,不低于2M

食品制作视频(时长15-60秒)

 

视频、照片由属地单位统一报送,发送至邮箱1659294106@qq.comU盘现场报送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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