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保报销后如果个人看病费用比较多,还可以享受“二次报销”,有这样的医保规定吗?

发布时间:2026-09-14 11:04点击数:来源: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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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报销后如果个人看病费用比较多,还可以享受“二次报销”,有这样的医保规定吗?

答 复:

“二次报销”一般指的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都会自动获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资格。参保居民患门诊慢特病或住院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一年内个人负担的可报费用超过大病保险“门槛费”的部分,大病保险分费用段按 60%、65%、75%、80%的比例报销,“封顶线”省内医院30万元、省外医院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