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牌导游员、高中级导游员、小语种导游奖励
内 容:
- 受理条件:被评定为金(银)牌导游员、获得高(中)级导游员或获得小语种导游员资格证书后,在本县(区)连续工作满x年。(各县区对导游员的具体工作年限由本县(区)决定),本事项须所在县(市、区)有奖励文件支持。
答 复:
办理流程:申请人可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八公山分厅、皖事通或者线下大厅进行办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者材料不全的情况,受理人员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审查:本单位审查人员对申请人以及提交材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办结:若各办理环节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本单位办结人员将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当事人提出的有关事务,并及时通知办理结果,颁发相关证照或者办结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