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军休服务管理方面问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08-06 10:10点击数:来源: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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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军休服务管理方面问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 复:

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哪些退役士兵在保障范围内?

答:考虑到出现社会保险中断缴费的退役士兵主要是在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以前退役。按照当时国家层面确定的安置政策,转业志愿兵(士官)和城镇义务兵等人员应由政府安排工作,他们中退役时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人员,回到地方后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来源,属于政策保障范畴。

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对缴费年限有何规定?

答:《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规定,201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军龄视同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役、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军龄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由谁来补缴费用?

答:《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明确了补缴责任主体,按照规定,符合政策保障范畴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缴纳费用,原则上单位缴费部分由原安置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单位和个人无力补缴怎么办?

答:规定原安置单位已不存在或缴纳确有困难的,由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补缴;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纳的,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对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的,地方政府对个人缴纳部分予以适当补助。政府补缴年限不超过本人军龄。

问:退役军人创业贷款如何办理?

答:此政策由人社部门就业创业主办,详细可咨询6678022。

问:退役士兵提升学历方面有何政策?

答:目前我省针对退役军人专升本入学政策有:一、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二、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由招生院校实行计划单列,且录取比例不少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三、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关于我市成人本科和普通本科招生政策,与我市教育主管部门联系咨询。市教育厅高等教育部门电话:6644551。

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其退役金会减少吗?

答:不会。

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能否继续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有关待遇?

答:不能。《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6]1号)第三条第十五款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从被录用或者聘用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不再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待遇。其从上述单位辞职、被辞退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后,不再恢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

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何时停发退役金?

答: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

问: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定义是什么?

答: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是指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士官。

问:移交接收后,地方需要协助军休干部办理哪些手续?

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交接手续办理后,接收地政府安置部门或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协助离休退休干部办理医疗、落户等手续。

问: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享受哪些生活待遇?

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按照军队统一的项目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