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实施办法
区农林水利局 区财政局
为做好2016年度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工作,根据《淮南市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实施办法》(淮水农【2016】54号)等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现制定年度实施办法如下:
一、年度目标任务
(一)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2016年度目标任务是:整治河沟2条,其中整合1条,实施1条。整合项目是山王镇闪冲村排洪沟治理Ⅲ期,实施项目是新庄孜截洪沟山王镇毕岗村段、李嘴孜段清淤整治。
(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全区要全面推行“两证一书”发放,本年度改造提升工程要全年落实“两证一书”,2016年底前要完成。
二、资金筹措管理
2016年度区财政要按照省政府皖政【2013】66号和市政府淮府【2013】98号文件要求,设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设立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从下达的涉水项目工程经费中提取1%用于工程管护。
2016年度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任务中,对新庄孜截洪沟山王镇毕岗村段、李嘴孜村段清淤项目投资的20%安排补助。该项目计划投资20万元,省级补助10万元,市、区两级各补助5万元。
三、工程建设管理
(一)创新建设机制。按照《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改革实施办法》,创新投资、建设、管护机制,规范项目整合、财政补助、自主建设、管护运行等方面具体操作措施和程序。项目资金建设的小型水利工程,不分投资渠道、建设主体,均需按区级农田水利规划要求编制建设方案,明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和投资比例,区级有关部门在按照相关程序申报支农涉水项目前,需将申报项目报区级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审查批复后向上级申报。对于专项资金补助建设的小型水利工程,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主体申报、审核立项,落实责任、先干后补,考核验收、兑现奖惩”的办法完善操作程序,支持其自主建设。有关部门加强技术指导、监管和服务,激发社会力量、农民群众改造提升小型水利工程的积极性。
(二)规范建设标准。我局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分类制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和质量控制办法。河沟清淤需系统整治,避免出现“断头沟、虚线沟”和建后淤堵等情况,边坡、沟宽、堤岸要满足安全隐患和排水要求。要注重生态环境建设,河沟应适当绿化和采取生态护坡。
(三)落实建后管护。按照“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总要求,积极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工程档案。两镇农办要安排专门人员,对现有小型水利工程全面摸底,建立和完善本镇小型水利工程档案,作为安排管理维护资金补助的依据。二是进一步规范“两证一书”发放。证书内容登记要全面,做到基本信息准确、权利义务清楚。三是进一步完善考评奖补机制。加大对各类管护主体的考核奖补力度,真正使管理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管护资金效益。
四、年度工作安排
(一)编制实施方案。我局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的任务,结合区实际,编制2016年度实施方案,报区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两镇农办需逐村列出新建和改造提升的工程清单,在年度项目实施中优先安排。
(二)分解落实任务。两镇要根据批准的年度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分解工程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具体措施,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全面推进实施。2016年一季度全面推开,主汛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同推进。
(二)加强督查。两镇农办要对本镇项目加强督查指导和经常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及时整改。
(三)加强宣传。认真总结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建设和管理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及时报道建设动态、工作两点和工程效益,重点宣传改革创新组织者、参与者、自建自管受益者的典型事例,形成有关各方齐心协力抓建设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