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一步做好“三属”优待证政策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24-01-11 15:32点击数:来源:八公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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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一位12岁小男孩与母亲的一段对话,让亿万网友破防,起因是小男孩坐公交车出示“三属”优待证遭质疑。新闻报道后,小男孩的懂事和礼貌,让网友心疼;很少有人知道何为“三属”,又让人痛心。

为了让更多人了解“三属优待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闻讯而动,第一时间通过微信、走访等形式向提供优待的双拥商户进行宣传,并通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发放“优待证”宣传海报。

优待证分为两种。一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另一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发放。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是指他们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小男孩持有的就是后一种。

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具有彰显荣誉、识别身份、落实待遇、服务管理四大功能,承载着国家、社会对退役军人和“三属”的尊崇。下一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个人都应认识优待证、了解优待证、读懂优待证,让每一位持证人都能真真切切感受到国家的关爱和社会的温暖。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范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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