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经营许可证注销
基本要素
| 目录清单名称 |
农药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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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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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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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201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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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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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405MB1635817P400012016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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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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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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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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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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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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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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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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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部门 |
淮南市八公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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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八公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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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 |
淮南市八公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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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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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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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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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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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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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内容 |
《安徽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皖农植〔2018〕57号)第四条 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核发,实行定点经营,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标注为“农药”。
第五条 限制使用以外的其他农药经营许可一般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标注为“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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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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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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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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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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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农业部令第5号)第四条 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核发;其他农药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的申请分别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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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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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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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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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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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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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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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渠道 |
无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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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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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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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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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方式 |
0554-5686002
|
咨询方式 |
0554-238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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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通过申请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查的,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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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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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
《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5月8日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2017年3月1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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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农药经营者申请注销的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
| 农药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 | 原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合法有效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 农药经营许可证 | 必要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合法有效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受理;
2.审查:审查人员对班里人情况、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本单位依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对事项做出决定;
4.办结:办结人员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并及时通知办理结果;
2.审查:审查人员对班里人情况、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本单位依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对事项做出决定;
4.办结:办结人员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并及时通知办理结果;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 受理 | 0.25个工作日 | 淮南市八公山区农林水利局 | 王旭 | 农业办公室受理岗 | 受理材料 | 无 |
| 审查 | 0.25个工作日 | 淮南市八公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王旭 | 农业办公室受理岗 | 审查人员对办理人情况、材料进行审查。 | 无 |
| 决定 | 0.25个工作日 | 淮南市八公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王旭 | 农业办公室决定岗 | 本单位依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对事项做出决定 | 无 |
| 办结 | 0.25个工作日 | 淮南市八公山区农林水利局 | 王旭 | 农业办公室办结岗 | 决定送达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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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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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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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占比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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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延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 《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或者不符合农药经营条件要求的,不予延续。 |
| 哪种情况下《农药经营许可证》会被注销? | 注销情况有以下几种:一是个人申请注销;二是主体资格依法终止;三是未申请延续;四是依法吊销的。 |
| 《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几年? | 《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