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运车辆转籍、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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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目录清单名称
道路货运车辆转籍、过户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42018096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编码
1234040000306127104342018096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网通办)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所属部门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八公山分局
所属区划
八公山区
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54-5686002
咨询方式
0554-2383506
审查标准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货运车辆异动(一)货运车辆转籍、过户办理程序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要求将货运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车辆转籍过户申请表》(2)《道路运输证》(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办理事项的委托书。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向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出具货运车辆转籍、过户证明,收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并将车辆变动情况登记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的车辆管理档案中。3.货运车辆转籍、过户,属不同管辖区域的,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车辆转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移交车辆管理档案。 4.货运车辆转籍、过户后,拟继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货运车辆的新所有人应当凭货运车辆转籍、过户证明和车辆管理档案,向转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重新申请。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尽快为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5.货运车辆转籍、过户后,未办理相关经营手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视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二)货运车辆报停及恢复营运办理程序1.货运车辆拟报停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需持《车辆报停申请表》、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明确委托人姓名和委托办理事项的委托书和拟报停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到原发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车辆报停手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时收回《道路运输证》。2.货运车辆报停后申请恢复营运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持《车辆恢复营运申请表》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明确委托人姓名和委托办理事项的委托书,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领回《道路运输证》。 (三)货运车辆退出营运(1)对到报废期车辆或经检测不合格不能继续从事营运的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并在媒体公告。(2)道路运输经营者因严重违章,按照有关规定须吊销其《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吊销,并在媒体公告。
年审年检
按期年审,需在证件有效期内
设定依据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货运车辆异动(一)货运车辆转籍、过户办理程序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要求将货运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车辆转籍过户申请表》(2)《道路运输证》(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办理事项的委托书。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向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出具货运车辆转籍、过户证明,收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并将车辆变动情况登记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的车辆管理档案中。3.货运车辆转籍、过户,属不同管辖区域的,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车辆转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移交车辆管理档案。 4.货运车辆转籍、过户后,拟继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货运车辆的新所有人应当凭货运车辆转籍、过户证明和车辆管理档案,向转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重新申请。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尽快为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5.货运车辆转籍、过户后,未办理相关经营手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视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二)货运车辆报停及恢复营运办理程序1.货运车辆拟报停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需持《车辆报停申请表》、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明确委托人姓名和委托办理事项的委托书和拟报停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到原发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车辆报停手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时收回《道路运输证》。2.货运车辆报停后申请恢复营运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持《车辆恢复营运申请表》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明确委托人姓名和委托办理事项的委托书,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领回《道路运输证》。 (三)货运车辆退出营运(1)对到报废期车辆或经检测不合格不能继续从事营运的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并在媒体公告。(2)道路运输经营者因严重违章,按照有关规定须吊销其《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吊销,并在媒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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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要齐全,真实有效,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车辆照片 必要 原件 电子 0份 申请人自备 1、需提供左侧四十五度角车辆照片 2、照片中需清晰显示车牌号 示例样表 查看
授权委托书(道路货运车辆转籍、过户) 非必要 原件 纸质或电子 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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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档案 非必要 原件 纸质或电子 原件1份 政府部门核发 示例样表 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非必要 原件 纸质或电子 原件1份 政府部门核发 示例样表 查看
安徽省道路运输车辆转籍变更登记表 必要 原件 纸质或电子 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需申请人签字或法人签章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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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身份证 非必要 原件 纸质或电子 原件1份 政府部门核发 示例样表 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 非必要 原件 纸质或电子 原件1份 政府部门核发 示例样表 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必要 原件 纸质或电子 原件1份 政府部门核发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受理:申请人可在皖事通平台或者线下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办理,受理人员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审查:审查人员对申请人以及提交材料等情况进行审查。
办结:办结人员将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并通知办理结果。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八公山分局 况成强 受理 办理
审查 0.25个工作日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八公山分局 况成强 审查岗 负责审查
办结 0.25个工作日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八公山分局 况成强 办结 办结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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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有案件的车辆是否可能办理转籍、过户? 不可以。必须将车辆所有案件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转籍、过户业务。
车辆转籍过户过程中可以上路营运吗? 不可以。必须办理车辆户籍所在地相关经营手续后方可营运。
车辆转籍是否有地域限制? 没有,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转到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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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4-2383506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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