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展览和参观服务(团体参观)
基本要素
| 目录清单名称 |
档案展览和参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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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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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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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2075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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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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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2340405343962623Q434207500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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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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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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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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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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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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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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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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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部门 |
淮南市八公山区档案馆(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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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八公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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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 |
淮南市八公山区档案馆(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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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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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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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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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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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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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内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三十四条:国家鼓励档案馆开发利用馆藏档案,通过开展专题展览、公益讲座、媒体宣传等活动,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5号)第(十)条:通过报送或推介相关档案信息、编辑出版档案选编、举办档案展览、制作电视节目、发布网络视频、发行音像制品、送档案信息进农村和社区等多种形式,全方位为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3.《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5〕33号):七、通过加快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发档案文化产品、举办档案展览展示、制作电视节目、发布网络视频、发行音像制品等多种形式,提升档案开发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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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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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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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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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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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按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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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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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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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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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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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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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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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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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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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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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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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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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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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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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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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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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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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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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方式 |
0554-568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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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4-238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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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1、盖有单位行政公章;2.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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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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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三十四条:国家鼓励档案馆开发利用馆藏档案,通过开展专题展览、公益讲座、媒体宣传等活动,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5号)第(十)条:通过报送或推介相关档案信息、编辑出版档案选编、举办档案展览、制作电视节目、发布网络视频、发行音像制品、送档案信息进农村和社区等多种形式,全方位为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3.《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5〕33号):七、通过加快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发档案文化产品、举办档案展览展示、制作电视节目、发布网络视频、发行音像制品等多种形式,提升档案开发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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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受理条件
申请人提供盖有行政公章的介绍信,在有效期内预约,并根据展示馆安排的时间,按时组织人员参观。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必要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 | 原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材料清晰规范,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示例样表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受理:申请人可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八公山分厅、皖事通或者线下大厅进行办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者材料不全的情况,受理人员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审查:本单位审查人员对申请人以及提交材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本单位决定人员依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对事项的办理结果做出决定。办结:若各办理环节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本单位办结人员将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当事人提出的有关事务,并及时通知办理结果,颁发相关证照或者办结通知书。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 受理 | 0.2个工作日 | 淮南市八公山区档案馆(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 石妍/刘艳 | 档案馆办公室 | 列出申请编号、开具收件凭证(列明材料清单和份数)及送达方式、时限等相关要求。 | 无 |
| 审查 | 0.2个工作日 | 淮南市八公山区档案馆(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 石妍/刘艳 | 档案馆办公室 | 10人以上团体观众须提前3个工作日来人或来函、电话预约,预约时间为档案馆开馆时间,由档案馆工作人员安排具体参观时间。 | 无 |
| 决定 | 0.3个工作日 | 淮南市八公山区档案馆(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 石妍/刘艳 | 档案馆办公室 | 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批准团体参观申请,并依法履行告知义务。 | 无 |
| 办结 | 0.3个工作日 | 淮南市八公山区档案馆(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 朱雪芹 | 档案馆办公室 | 安排参观人员当日提前10分钟在馆外排队入场,提供观影、参观和讲解等服务。如遇重大或临时性活动,提前告知已预约的团队并另行安排时间参观。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
18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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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次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次
满意
占比 0.00% -
0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可以拍摄照片吗? | 拍照时可能对档案造成损害,展厅内禁止拍照。 |
| 参观人数有没有要求? | 暂无明确要求,人数较多的情况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参观。 |
| 团体参观内容与个人参观有什么不同吗? | 团体参观需要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预约,工作人员根据接待情况安排具体参观日期。在参观内容上,增加了放映有关宣传视频,并安排讲解员进行讲解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