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毕家岗街道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
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举一反三,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经街道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毕家岗街道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落实。
2025年6月4日
毕家岗街道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树牢底线思维,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利用3个月的时间集中整治堵塞“生命通道”,违规设置防盗窗、广告牌,违规装修装饰,违规动火作业,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使用燃气、醇基燃料等“六类突出风险”,全力防范事故亡人风险,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本质水平。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街道范围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即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医院、学校、养老服务机构、托儿所、幼儿园、托管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三、排查整治“六类突出风险”
(一)堵塞“生命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禁止占用、堵塞、封闭。场所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数量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不符合的要责令停业整改。严查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电动自行车等。疏散楼梯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
(二)违规设置防盗窗、广告牌。人员密集场所建筑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电子屏、金属栅栏、防盗窗网等障碍物。已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上报区城管局依法强制拆除。
(三)违规装修装饰。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或搭建人员活动、居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装修材料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且不低于B1级(难燃)的材料。顶棚、墙面、地面严禁使用塑料扣板、泡沫板、塑料绿植、假花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严禁使用泡沫夹芯板搭建人员活动、居住场所或在建筑内部使用泡沫夹芯板分隔房间。
(四)违规动火作业。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使用或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严禁无证动火、无审批(不规范审批)动火、无灭火应急措施动火、在使用或营业期间动火,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动火作业期间,应清除动火区域内及周围易燃、可燃物。作业现场应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发生火灾、爆炸的,应立即组织疏散、报火警、实施扑救。
(五)违规敷设电气线路。严查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电线、未穿管保护,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持证电工或委托持证电工敷设电气线路及定期维护检测。
(六)违规使用燃气、醇基燃料。严查违规使用燃气、醇基燃料等安全风险。设置在高层建筑和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场所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使用燃气,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燃气应按要求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紧急自动切断阀。使用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的人员密集场所,应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的产品;严禁“油气混用”;要按要求设置事故切断阀,储罐应采用不燃材料并设置在建筑外或进行防火分隔,四周应设置围护结构,防止醇基燃料溢出流淌。
四、任务措施及时间安排
(一)发动单位自查自改(即日起至6月底)。全面发动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紧盯“六类突出风险”,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拆除门窗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清理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严格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使用;安全操作使用燃气、醇基燃料等。6月底前完成自查自改工作。
(二)组织全面排查整治(6月1日至8月25日)。专项排查整治实行“区领导包保街道、街道领导包保社区、社区干部包保片区”的三级包保模式,划分网格、责任到人。开展集中专项排查整治,逐月统计“六类突出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进度,项目式、清单化推进,确保8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改正的,要现场督促立行立改;对需要时间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对不及时整改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三)强化警示宣传教育(即日起至专项整治结束)。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的危害性,普及消防安全应急常识。要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六类突出风险”的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避免产生舆情。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身边涉及“六类突出风险”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核查奖励制度,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五、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的“六类突出风险”问题的排查及督促整改工作。
街道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挂牌督办。配合区应急管理局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行为。综合协调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专项整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业领域动火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六类突出风险”隐患问题排查及督促整改工作;配合区消防救援局依法对相关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负责对动火作业的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加强对重大动火作业安全隐患的执法检查。
街道住建办负责配合上级部门依法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工作,把好消防安全源头关,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应当办理但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的建设工程上报相关部门查处。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服务的居民住宅小区涉及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排查检查。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督促燃气企业加强供气服务,推进管道燃气管网建设及“瓶改管”工作。指导各地做好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区城局毕家岗行政法中队负责城市户外广告牌、垃圾处置等行业领域动火作业的监督指导工作,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未审未验(备案)及职责范围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建筑物、构筑物、广告牌和其他设施的行为。
街道经济发展办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中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中人员密集场所做好“六类突出风险”自查自改工作。
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街道平安法治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本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各社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职责落实,分工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推动工作落实,紧紧抓住“六类突出风险”问题,细化措施要求,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工作落实、任务落地,严防搞形势、走过场。
(二)加强领导,统筹调度。街道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各包保社区领导作为召集人,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统筹调度,推进专项工作。将“六类突出风险”排查整治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运用执法查处、媒体曝光、舆论监督、信用监管等措施,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监管执法一体化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街道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厘清职责,加强协调,防止推诿扯皮。部门之间要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
(四)强化督导,严肃问效。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季度督导、暗访督察工作。各相关部门、社区要建立专项治理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和重大事项。街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将每月随机开展明查暗访、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成效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彻底、监管执法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或灾害扩大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23日前报送《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至街道安委办。9月1日前报送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