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张翔解读《八公山区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全区秸秆禁烧工作,消除因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24〕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张翔就这个文件为大家进行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出台背景?
张翔: 为切实做好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问:请问《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张翔 :全区实行全年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全年分为午季(5月1日至8月31日)、秋季(9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其中5月20日至7月20日、9月20日至11月20日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期间为重点时段,力争全年实现“零火点”。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重点内容?
张翔 :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应急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加大宣传引导。
问:请您介绍一下《办法》的创新举措?
张翔 :(一)严格火点认定。午秋两季分别认定全区“第一把火”。各镇街道(园区、林场)对自行发现的火点,可主动向区环委办报备,对扑灭及时、处理到位、影响轻微且未被省级及以上部门通报的,可不认定为火点。
(二)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问:请问下一步工作考虑是什么?
张翔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倡议书、通告、标语条幅、宣传车、村部大喇叭以及网络微信、科技培训等形式,深入镇、村、组开展宣传动员。加大移风易俗宣传,杜绝祭祀焚烧造成田地过火引燃现象的发生。加大安全知识普及,防止农机失火、堆场失火引燃秸秆等火灾事故的发生。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和各级巡查人员玩忽职守、履职不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