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防范校园欺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8 17:28信息来源:八公山区教育体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区属中小学

为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现将加强防范校园欺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全面开展摸排梳理。各学校要对全体学生开展全面排查梳理,与家长或监护人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态、思想情绪和同学间关系等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校园欺凌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要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学校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要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与家长或监护人进行沟通,通过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要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周边综合治理,建立校园安全网络巡查机制,对校园内易发生暴力和欺凌行为的隐蔽场所加密巡查,并通过视频监控开展网络巡查及时发现、干预、制止伤害学生行为。
    三、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学校要健全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风险评估和专项调查,动态完善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治预案。要明确教职员工对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问题线索排查发现、干预制止、强制报告的责任和义务,每月组织班主任、学科教师开展学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要发挥学生干部作用,建立班级、小组、宿舍等安全信息员制度,随时了解上报矛盾线索和苗头性问题。在学校重点部位公布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治投诉举报电话、信箱、邮箱以及法治副校长联系方式,明确专人负责线索的核查处置,实现闭环管理。

四、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或监护人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诚。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估档案,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暴力侵害和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子相应的心理辅导。

五、要压实岗位工作职责。学校要按照防范学生欺凌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教职工各岗位责任。学校要制定完善防治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的各项机制和制度,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活动,推进无欺凌、反暴力校园文化建设。班主任要加强班级管理和家校联系,发现潜在的欺凌和暴力因素,及时干预和制止,参与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事件核查处置,对当事学生进行追踪教育与辅导。教职员工发现学生欺凌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报告。
    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学校要加强警校联动,建立定期会商研判制度,形成信息共享、风险共防、问题共处的协作机制。要会同公安、网信等部门建立学生欺凌案事件舆情协同处置机制,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强化舆情信息前端处置和源头管控,适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要建立复盘总结和督导考评机制,凡发生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事件的,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复盘总结,复盘事件发生和应急处置过程,查找工作短板漏洞和深层次原因,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对于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加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严肃追责问责。

 


政策咨询电话:0554-2195507(八公山区教体局监察室) 




    正在更新中...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