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八公山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8 17:07信息来源:八公山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孔德强就《八公山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政策解读。

问:出台该政策背景与意义

孔德强:农村供水工程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当前,我区部分农村地区仍存在供水设施老化、管理分散、水质保障不足等问题。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的决策部署,通过政府主导、城乡统筹、统一管理的模式,推动农村供水工程向规范化、专业化、可持续化方向迈进,确保2027年底前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让全区农村居民共享优质供水服务。

问:政策核心内容有哪些?

孔德强:(一)明确管理责任体系,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    1.责任主体: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农村水利局)是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和资产移交。

    ​​2.部门协同:发改、财政、卫健、自然资源等10余个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例如:财政部门保障资金落实,卫健部门负责水质监测,发改部门核定水价,自然资源部门优先保障用地。

    ​​3.属地管理:各镇、村负责配合设施维护、水费收缴等工作,形成“区级统筹、镇村联动”的管理格局。

(二)严格工程建设标准,保障工程质量

    ​​1.规范建设程序:日供水1000立方米或服务人口超1万人的工程,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其他工程参照执行,确保建设合规性。

​​    2.资金监管:严禁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区财政、审计部门全程监督,保障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    3.验收移交: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验收,由政府投资的项目需清产核资后移交专业公司(如淮南首创水务公司)统一运营。

(三)突出供水服务保障,维护群众权益

    ​​1.水质安全:卫健部门建立水质监测网络,定期检测水源、出厂水和末梢水,检测费用由财政承担,不增加企业负担。

    ​​2.应急管理:制定区级和供水单位两级应急预案,突发污染事件时立即停水并启动应急措施,确保群众用水安全。

​​    3.服务承诺:供水单位须公开水质、水价信息,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暂停供水超24小时必须提供应急供水。

(四)强化设施保护,严惩违法行为

​​    1.划定保护范围:供水设施周边严禁挖砂、爆破、排污等危害行为,供水管道两侧1.5米内禁止修建永久建筑。

    ​​2.法律责任:对破坏设施、污染水源等行为依法严惩,造成损失的需全额赔偿。

问:政策创新与惠民亮点有哪些?

     孔德强:​​1.城乡一体化提速:2027年底前全区农村供水工程移交淮南首创水务公司,实现城乡“同水源、同管网、同服务”。

    ​​2.惠民减负:居民入户水表以下部分费用每户不超过300元,水价参照城市标准核定,暂缓征收农村饮水工程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    3.长效保障:财政设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落实用电、用地、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问:具体的咨询渠道?

孔德强:可以联系我单位水利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545626021,办公地址在八公山区政府4号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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