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印发〈八公山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好《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化细化产假、生育保险、托育等方面工作,2024年1月,省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社、住房城乡建设、医保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秘〔2024〕8号),2024年6月,淮南市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教育体育、民政、财政、人社、住房城乡建设、医保8部门联合下发《淮南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八公山区参照制定了《八公山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制定意义。《若干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顺应了人民群众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期待,有利于更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促进《实施方案》落地落实。
(二)总体考虑。贯彻落实淮南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实化细化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三、起草过程
为确保生育支持政策在我区稳步落实开展,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效推动人口健康发展,经参照市级文件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于2024年7月份起草了《八公山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咨询社会公众意见和区直各相关部门意见后,制定形成《若干举措》。
四、工作目标
加强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落地,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支持举措,持续优化服务供给,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激发生育潜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五、主要内容
《若干举措》结合我区实际,在生育、养育、托育、教育、休假、就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宣传引导、组织领导等9个方面提出了14条具体措施。
在加强生育保障方面,按照市医保局工作部署,按规定和程序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在减轻养育负担方面,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育儿补贴,符合条件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一次性2000元补助,符合条件生育三孩的家庭,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助。
在降低教育成本方面,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支持用人单位开展托育服务,“十四五”期间,全区千人口托位数达到5.84的目标任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开展课后服务和延时服务,丰富服务内容,落实经费保障。
在营造生育友好氛围方面,强化宣传和保障方面,提出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对年轻人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的引导。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提出坚持人口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等措施。
解读机关:八公山区卫生健康委
解 读 人:李凤春
联系方式:0554-5617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