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解读】【文字解读】关于《淮南市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刻汲取河北燕郊城镇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我市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燃气目前存在的实际问题,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了《淮南市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
三、起草过程
一是起草初稿。根据《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安委会印发的《安徽省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皖安〔2024〕4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征求意见稿。二是征求意见。市住建局书面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淮南中燃等28家单位、部门和燃气企业意见,在与各方充分沟通、交换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方案送审稿。三是合法性审查。2024年4月上旬,方案报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符合法定权限,程序合法,无违反法律程序法规内容。四是上报审议。4月中旬,方案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并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后,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方案》总体框架与省文件相同,共分4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针对城镇燃气管道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问题,结合当前的燃气安全整治行动,做好燃气风险排查和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7个方面内容,一是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掌握燃气管网的基本情况,详细检查户外及户内的燃气管道、阀门等设施,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从生产到配送、使用的整个流程,找出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和事故隐患。二是加快隐患整改进度。对于违规占压、损毁燃气管道等问题,需立即整改;无法即刻完成的,要采取临时措施并设定整改期限。同时,对管道材质、使用年限等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和限时整改,确保问题全面解决。三是加强燃气管道升级。定期进行管道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更新计划,争取政策支持,以加快改造进度。四是严格管理燃气管道和设施。要求各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报告违法施工和擅自改装等行为。五是扩大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范围,将燃气安全监测预警系统覆盖至更广领域,并推进液化石油气企业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全流程实时监控。六是加强燃气经营管理,由市住建局统一审批燃气经营许可证,并严格管理瓶装液化气从业人员,对违规者进行公开曝光和从业资格吊销,确保全链条监管。七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各类违法行为,如“黑瓶”“黑气”等,确保市场秩序。
第三部分:工作安排。共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动员部署、攻坚治理、巩固提升。
五、创新举措
一是细化排查内容。要求各县区、燃气企业彻底摸清燃气管网底数,建立管网信息台账,做到底数清、任务明,并规范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内容,将燃气户内管网、阀门等设施纳入安检清单,督促燃气企业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并整改用户户内燃气管网和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是明确管网评估方式。建立动态评估机制,按照住建部、发改委《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工作指南》的具体标准要求,定期开展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压力管道由具备相应特种设备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或燃气经营企业开展评估;不属于压力管道的,可由燃气经营企业自行开展评估。确保及时发现存在风险隐患,做到问题管道动态清零。
三是增加燃气管道及设施日常管理内容。督促涉燃气管道施工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管道燃气等各单位落实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巡线人员队伍建设,及时发现违规施工、擅自改装或安装管道和设施、损坏燃气计量装置等各类违法行为。
四是增加燃气企业智能化系统建设。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基础上,要求全市液化气企业建立企业端智慧化管理平台,并接入城市生命线系统,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运输、配送全流程实时监测。
五是增加燃气从业人员监管。为强化瓶装液化气从业人员管理,打击挂靠的个人气贩子,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送气服务人员,主动向社会公开,吊销从业资格证书。
六、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切实推进治理工作深入高效开展。二是强化各方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构建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燃气经营企业全方位立体式燃气安全管控网络。三是争取政策支持。坚持城镇燃气经营公用事业属性,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特别国债等政策性资金支持,拓展融资渠道。引导实施“瓶改管”和“气改电”,降低和消除燃气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四是加强日常检查。建立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五是加大宣传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加大燃气安全宣传,提高广大燃气用户安全用气、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能力。
七、下步工作
《方案》实施后,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整治,组织燃气企业开展燃气管网“带病运行”隐患的全面排查,做好政策宣传、协调服务等工作,切实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
政策咨询渠道: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热力管理科 李 波 6655079
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