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八公山区公路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八公山区公路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月17日
八公山区公路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区公路绿化水平,打造绿色公路长廊,切实提高我区人居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八公山。经认真研究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发展生态交通、绿色交通,不断加强交通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构建全区交通建设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建设目标
自2023年1月至2025年底,对全区农村县乡公路12.1公里进行绿化提升,通过实施公路两侧绿化补植提升改造。到2025年末,交通路网绿化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交通路网绿化植被覆盖率达100%。
三、建设原则
农村县乡公路根据“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管养权限,应结合“宜乔则乔、宜灌则灌”思路,统筹好绿化补植与自然景观的协调发展。
新改扩建农村县乡公路在方案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与淮河生态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等各级规划衔接,利用项目建设契机,优化绿色公路、绿色长廊空间布局,实现路网规划建设与绿色生态保护融合发展。
四、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县乡公路绿化专项设计、施工、养护。八公山交通运输管理所和八公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共同对绿化设计方案审查把关。围绕乡村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对县乡道路两侧建设同步进行绿化。全区计划新增目标30亩。
八公山交通运输管理所负责县乡公路红线控制范围的确定,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公路两侧红线控制范围内违章搭建、种植物、堆积物等依法拆除、清除工作,保障好绿化作业环境。
五、实施步骤
(一) 动员布置阶段 (2023年1月至2023年2月)
各镇人民政府、相关区直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公路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动员布置会议,全面启动公路绿化提升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 (2023年3月至2025年9月)
农村公路现状道路绿化补植任务原则应于2023年12月前完成;农村县乡公路新改建道路绿化种植任务原则与每年度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一致,具备条件道路可提前实施,整体绿化种植任务原则应于2025年9月前完成。
(三) 巩固提升阶段 (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
对各镇人民政府、相关区直部门对公路绿化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认真提炼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各项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公路绿化提升长效机制,确保公路绿化效果明显改善、水平显著提升。
六、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各乡镇政府是推进公路绿化提升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把公路绿化提升行动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流程,抓紧制定方案措施和考核办法,确保全区公路绿化提升行动顺利实施。
(二) 健全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公路绿 化提升动态监测体系,定期公布各镇公路绿化提升进展情况;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履职尽责;健全工作督查制度,加强对公路绿化提升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监督;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公路绿化的政策措施。
(三) 明确部门职责。八公山交通运输管理所要统筹做好现状路绿化补植和新增公路绿化建设工作;八公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要完善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制定绿化栽植标准技术导则;发改、财政、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涉林、涉绿等相关工作。
(四)强化资金保障。按照“谁绿化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投资建设单位享有相关资产所有权。农村县乡公路绿化提升由区财政资金保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应统筹整合交通、林业、涉农等专项资金用于辖区内乡村道路绿化补植、种植建设提升,根据实际绿化情况以奖代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