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关于印发八公山区淘汰关闭全区砖瓦轮窑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八公山区淘汰关闭全区砖瓦轮窑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3月27日
八公山区淘汰关闭全区砖瓦轮窑工作方案
淘汰落后产能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和工信部、生态环境部等十六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淘汰关闭全市砖瓦轮窑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20〕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区范围内所有砖瓦轮窑一律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淘汰关闭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2020年3月底前,由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砖瓦轮窑逐个进行认真排查摸底,并将排查结果报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二)2020年6月底前,凡是土地使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等证照不全以及环评不达标的砖瓦轮窑必须淘汰关闭到位。
(三)2020年10月底前,全区砖瓦轮窑全部淘汰关闭。
(四)2020年11月—12月底前,组织验收。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砖瓦轮窑淘汰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砖瓦轮窑淘汰关闭工作。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科技经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改委、区区科技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局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经信局。
(二)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须拆除相应主体设备。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企业要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并限时拆除。区直相关部门应注销或吊销相关证照。
(三)鼓励支持引导相关企业按规定报建或技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新项目实施前,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生产。
四、工作要求
(一)各负其责,协作联动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是淘汰关闭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砖瓦轮窑厂淘汰关闭工作的组织实施。镇长、街道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所辖区域内砖瓦轮窑淘汰关闭工作负总责。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辖区内所有砖瓦轮窑逐个进行认真排查摸底,并于2020年3月底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20年5月开始,实行工作周报制度,每周四下班前,各单位要将本周工作情况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科经局,联系人:圣祝寿,电话:5617309,15205549966)。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淘汰关闭砖瓦轮窑的监督、指导、协调和验收。
科技经信部门负责淘汰关闭砖瓦轮窑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的鉴定,对技改项目进行立项、审查、备案。
发改部门负责新建基建项目的立项、备案,协调供电公司负责拆除淘汰关闭砖瓦轮窑厂公用线路上的供电设施。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土地使用证》核查,土地回收和置换整理。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营业执照》的颁发、变更与吊销工作。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相关企业新建或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依法查处污染环境、不符合环境评价要求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宣传,确保稳定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砖瓦轮窑的淘汰关闭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凡列入淘汰关闭的砖瓦轮窑都要在媒体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要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对群众举报或反映的淘汰关闭过程的突出问题要认真核查,属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同时,既要对蓄意阻挠、干扰、破坏淘汰关闭工作的不法分子依法进行处理和打击,确保砖瓦轮窑的淘汰关闭工作得以扎实、稳妥、有序进行,又要切实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把完成工作目标和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群访、越级访等类事件的发生,确保维护社会稳定。
(三)积极引导,推动产业升级转型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已淘汰关闭砖瓦轮窑的动态监管,确保关闭到位,严防死灰复燃。区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相关企业按规定报建或技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要根据《十六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精神,在资金、技术、价格等方面给予扶持。在金融政策、职工培训、盘活土地资源等方面给予支持。
附件:1.八公山区淘汰关闭砖瓦轮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2.八公山区砖瓦轮窑排查表。
附件1
八公山区淘汰关闭砖瓦
轮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 春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文东 区科技经信局局长
成 员:苏 东 八公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
圣祝寿 区科技经信局副局长
樊雪松 区发改委副主任
许保国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 敢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全军 区信访局副局长
刘 佳 八公山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经信局,圣祝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行文。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