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已废止】关于实施八公山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区属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淮府办发〔201660号)精神,努力培育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让每一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整体设计、统筹规划,坚持问题导向、定向施策,改革创新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不强、补充渠道不畅、优质资源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制约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乡村教师队伍,不断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为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实现教育现代化、让每一个乡村孩子都能共享发展成果,努力为建设美丽八公山、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

把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抓手,作为教育扶贫、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聚焦突出问题,破除制约瓶颈,不断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素质,优化队伍结构,增强职业吸引力,激发乡村教师队伍的活力。

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切实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初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

2020年,建立起准入规范、交流顺畅、管理有序、保障有力的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乐于奉献、服务乡村的教师队伍,为我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师德为先,立德树人。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乡村教师以德化人、以德育人、言传身教的作用,确保乡村教育正确导向。

(二)结构合理,确保数量。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加强乡村地区优质教师资源配置,优化乡村教师结构,足额配备乡村学校教师,有效解决乡村教师短缺问题。

(三)提升质量,提高待遇。加强培养培训,提升专业素质,提高地位待遇,不断改善乡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四)创新机制,激发活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实施优惠倾斜政策,形成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培养、选拔、管理、交流和激励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1 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创新载体和方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和规范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武装乡村教师头脑,全面提高乡村教师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乡村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进一步加强人文关怀,丰富乡村教师精神文化生活,重视乡村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心理健康疏导工作。

2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长效机制,开展经常性的师德主题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按照“四有”好教师的要求,把教师职业道德、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到乡村教师的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引导乡村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价值观、教育观和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增强乡村教师对教师职业的认同感和幸福感。实行师德承诺制度,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时,同时签订师德承诺书。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重要内容。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对有悖师德规范的言行,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二)健全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拓展补充渠道。

1 加大招聘力度。按照“省考、区管、校聘”办法,在新教师招聘中优先补充乡村学校,重点补充乡村学校体育、音乐、美术、英语、科学、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解决乡村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从事乡村教育工作。

2、 实施定向培养。根据我区编制缺额和实际需求情况,每年组织一批有志从事乡村教育的优秀初、高中毕业生,分别通过中考、高考的方式参加单列专科和本科层次的定向招生选拔,进入师范类院校学习,培养“一专多能的全科型”乡村教师,毕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后,由生源地县区教育等部门按照定向培养协议占编分配到指定的乡村学校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

3 多渠道拓宽来源。建立完善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机制,按规定简化程序,引进高层次急需和紧缺学科教育人才。结合学校布局调整,将素质好、能力强的富余学科教师,通过转岗或全科培训,充实到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学一线。积极引导省级免费师范生面向生源地农村学校任教。

4 深入实施支教计划。城镇学校新任教师1年试用期满后,原则上先到乡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组织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驻点支教。深化大学生顶岗实习支教计划。组织现职省特级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联系1-2所乡村学校,定期开展送教送培活动。

(三)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生活保障水平。

1、强化工资保障机制。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略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依法依规为乡村教师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2、提高生活待遇。全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继续落实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行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区财政要按照乡村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0%安排生活补贴总额,依据地理位置和条件艰苦程度为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贴。经主管部门同意到农村学校工作的城镇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增加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列入预算安排。在现行制度框架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有条件可通过社会捐赠等渠道建立教师重大疾病救助资金。实施一年一次的乡村教师健康体检制度,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统筹解决。

(四)统一城乡编制标准,深化教师队伍管理体制。

1、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乡村小学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区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学校布局调整、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通过编制调剂、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生源稀少的乡村小学倾斜,重点解决乡村教师学科全覆盖问题。适当增加音体美和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挤占或变相占用乡村教师编制。

2、加强教师校长队伍管理。深化教师岗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单位人”向“系统人”的转变。积极推行“无校籍管理”制度,区教育局成立教师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及生源变化情况,对区域内教师统筹管理、调剂使用,学校根据需要按期聘用,动态调整,合理流动,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学区管理制度,学区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学区管委会统一设置岗位、统一安排教学、统一培养培训、统一考核奖惩。完善乡村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探索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评价办法,坚持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相结合,专业水平评价与师德师风评价相结合,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健全相配套的教师退出机制。严格执行校(园)长专业标准和任职资格,幼儿园园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完全中学校长由区教育局选拔聘用并归口管理。积极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中小学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原则上应予交流。

(五) 稳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实行城乡统一的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按上限执行。推荐评选特级教师,对乡村教师实行切块单独评审。乡村教师评聘职称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对超岗位职数的乡村学校,采用“退二聘一”的办法实施评聘。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须有2年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同等条件下任教时间长者优先。教师交流到新的学校后,按原有的教师职务及岗位细分等级聘用。

在全区中小学教师相应岗位总量内,凡在乡村任教累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乡村教师,符合晋升一级、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学校岗位职数限制进行评聘。城镇教师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未聘任的,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到乡村学校支教3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回所在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并兑现职称工资。

(六) 推动城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

建立健全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长效机制,按照梯度推进、双向互动的原则,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校联盟、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引导骨干教师优秀校长向乡村学校流动。重点推动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城区重点推动优质学校校长教师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学区内重点推动中心校校长教师和乡村学校校长教师间的双向流动。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每学年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完善教师校长交流轮岗保障制度,在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总量、职称岗位总量内,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编制配备和岗位设置,促进教师编制、职称随教师交流而流动,实现区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每年7月底前,区教育部门将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涉及的编制、岗位变动情况事先报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批准,接受监管。加强城乡教育统筹,推进乡村教师校长到城镇学校挂职锻炼。新任城镇学校校长须有2年以上乡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挂)职经历。

(七)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围绕乡村教师、校长每5年一周期360学时的全员培训任务,搭建平台、精设载体、以赛促培、以赛促学,不断提高乡村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乡村校长的治校办学能力。从2016年开始,结合教师资格注册的要求,定期举行学科知识考试,考试结果作为教师培训学时认定的重要内容,将教师培训学时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及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必备条件。加强乡村学校体育、音乐、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提高乡村教师多学科教学能力。改进乡村教师培训方式,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采取专家指导、跟岗实践、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校本研修、结对成长、名师工作室等多种形式,增强专业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乡村教师访名校计划”,健全市、区、校三级乡村骨干教师梯队。积极参与“淮南市百名农村中小学校校长助力培训计划”、“淮南市乡村教师百千万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一批乡村名师、乡村教学骨干和乡村教学能手。加强乡村学校班主任和德育名师培训。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对攻读教育类硕士学位的乡村教师给予经费支持。

区财政要切实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按照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5%和教师工资总额不低于1.5%的比例安排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中小学校要按照不低于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建立乡村教师校长梯次培养培训制度,完善证书、学分等档案管理制度。协同高等学校、远程培训机构、教师进修学校和优质中小学校资源,健全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八) 建立完善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1、完善表彰机制。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省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市按有关规定开展三年一次的市级乡村教师评选表彰工作。区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

2、建立专项奖励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在各类评优评先、表彰奖励、职称评审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

3、提高社会地位。要主动倾听乡村教师心声,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广泛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工会等群团组织要帮助协调乡村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把实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细化任务分工,分解落实责任,形成部门合力。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房地产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

(二)落实经费保障,加大资金监管。区政财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需要的领域。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督导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加大考核和监督,建立政策落实、成效评估和追责机制,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附件:八公山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6113

 

 

 

 

附件

八公山区乡村教师支持计

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洪德萍(区政府副区长)

  员:詹  莉(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磊(区教育局局长)

吴在瑞(区人社局局长)

王桂芝(区财政局局长)

  琳(区编办主任)

  政(区住建委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黄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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