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山王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着力提升油品质量,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山王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5月14日
山王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依法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根据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开展依法整治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山王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和省、市委、区委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实现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船)全面清除,非法油品来源全面切断,油品质量全面提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力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持续推进全镇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二、整治重点
(一)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从事汽油等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的违法行为。
(二)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违法行为。
(三)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违法行为。
(四)非法使用流动加油车(船)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五)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5月14日至5月18日,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
(二)5月19日至6月30日,全面集中整治阶段。
(三)7月1日至7月31日,总结巩固提升阶段。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各村、社区要迅速行动、统一组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摸底排查,查准摸清坐实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分布情况,并制定问题清单、标准清单、时限清单、责任清单。对通过摸排、日常监管和检查发现的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船)和销售不合格油品等违法行为,立行立改,发现一个、上报一个、打击一个、清除一个。各村、社区对涉及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的投诉举报,要畅通渠道,依法上报处置,强化跟踪督办,及时反馈结果。
(二)强化追根溯源。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中,对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要倒查其油品的批发、仓储、生产环节,查实非法油品供给渠道,有效加强源头管控,全面切断非法油品流通链条。
(三)总结巩固提升。适时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排查清单中的问题逐一进行复查,核实销号。对非法流动加油车(船)要组织力量错时巡查,对反复出现的非法加油站点要安排人员驻守。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开展不定期滚动式排查,根据需要可安排多轮集中整治,严防反弹回潮。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严厉打击非法油品流通,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常态化“回头看”,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排查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坚决遏制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的实际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开展整治,不折不扣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山王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镇环保所、镇经济发展办、镇安办主要负责同志和山王、孔集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负责日常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要切实负起责任,要统一指挥调度、统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实行包保责任制,镇包保同志对所属村(社区)实行包保。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跟踪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的重大案件,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社会共治。
(五)强化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建立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专项行动期间,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将本村、社区本周工作情况报镇安办。各村、社区填报《XX村、社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周报表》(附件2)、《XX村、社区非法加油站(点)排查整治情况明细表》(附件3)。各村、社区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完成第一阶段摸底排查任务,同时实行边排查边整改,每个问题点均要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专人负责,确保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船)应拍照并编写说明,与每周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同步上报。6月20日、7月25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情况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镇安办。
附件:1.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XX村、社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周报表
3.XX村、社区非法加油站(点)排查整治情况明细表
附件1
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 洋 副镇长
副组长:胡怀善 山王市场监管所所长
成 员:徐晓林 山王派出所所长
谷 宁 孔集派出所所长
刘维学 镇环保所负责人
吴子虎 镇经济发展办负责人
刘玉敏 镇安办负责人
孔维山 孔集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维国 王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蔡兆成 工农村委会主任
张学朋 张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 辉 李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传安 山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朱海涛 南塘村村委会主任
闪电全 闪冲村村委会主任
朱守奎 毕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传宝 林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 波 丁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文周 李山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 楠 东风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志伟 淮岸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维敏 前进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刘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山王市场监管所、山王派出所、孔集派出所、镇环保所、镇经济发展办、镇安办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电话:5216831。
附件2
XX村、社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
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周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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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具体项目 |
第 周 |
累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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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底情况 |
违法违规加油站(点)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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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流动加油车、船数(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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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整改 情况 |
加油站(点)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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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加油车、船数(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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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立案查处情况 |
查封关闭取缔非法加油站点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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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非法流动加油车、船数(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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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关闭取缔非法炼化企业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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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关闭取缔非法成品油仓储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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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营业执照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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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行政许可证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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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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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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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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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执法次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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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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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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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成品油数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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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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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查处情况 |
公安机关立案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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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破案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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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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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情况 |
媒体发布报道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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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每周三下午下班前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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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XX村、社区非法加油站(点)排查整治情况明细表
填报单位:
填 报 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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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在县(区) |
非法加油站(点)名称及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证照情况 |
整治情况 |
确认销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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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许可证 |
无营业执照 |
无零售许可证 |
超范围经营 |
自行关闭或整改规范 |
查封关闭取缔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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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
无 |
有 |
无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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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请在证照情况、整治情况及确认销号对应栏目内打“√”;2.该表是周报的补充报表,要与周报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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