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结合我区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八公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http://www.bagongsh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八公山区丁山路1号区政府大院307房间,电话:0554-2199081,邮编:23207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我区紧紧围绕基层26个领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编发政府公报12期,加强医疗卫生、食品与药品安全、义务教育、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建立“六稳”“六保”和疫情防控工作专题栏目,建立职能目录集中展示专题。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20〕74号)中任务分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并依据安徽省26个领域目录指引,认真梳理区直部门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编制出26个区级基层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乡镇(街道)公开事项目录。2020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2条。其中,发布决策公开类文件40条,规范性文件3条;采取部门、社会、涉企意见征集、网上公示等多种形式进行意见征集,共发布意见征集及反馈信息26条;发布政府重点工作、上级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及审计信息75条;“六稳”“六保”工作60条;基层一线执行人员政策解读信息20条;制发政策解读10篇,其中负责人和专家解读6篇、部门解读1篇、政策图解3篇;三大攻坚战信息82条、放管服信息56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40条、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信息1365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61条、公共监管信息56条、高质量发展信息28条。在全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的过程中,区政务公开办积极与市政务公开办和市直部门沟通交流,协调工作流程,多次开展经验交流会,为政务公开工作助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区按照新条例的要求,及时修订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严格管理依申请办理工作流程,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开申请条件、受理机构、受理程序、流程图、公开时限,依托八公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专栏对全区依申请实行全过程管理。2020年,区政府共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文件39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属于互联网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按申请回复方式答复,无超期、未告知等现象,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区根据上级指导意见,制定了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一是加强了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对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二是强化了工作措施。加大政策文件解读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解读责任主体。三是加强了群众监督。政府对于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及时的更新,群众可根据政府公开的行政机关联系方式,对于政府单位进行监督,保证工作透明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区为了方便公众查询政策类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将平台主要内容设置为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已申请公开、政府公报、部门乡镇平台链接八个部分。对栏目进行优化,着力优化栏目搜索和下载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对应丰富下载格式。因此,2020年度主动发布信息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0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多措并举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与保障。根据我区目前信息公开的工作情况,一是建立了“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约谈”的工作机制。先后召开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区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区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区级政府绩效考核,分管副区长亲自协调,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区政府对区直部门考核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每月对两镇三街道和5个区直部门进行通报,对月发布为0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发布考前的单位予以表扬。通报发布后,要求各单位对发布不及时的栏目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约谈。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采取问卷评议、代表评议、网上评议等形式,收集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对评议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予以解释,待条件成熟时再行整改。评议结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0 |
10 |
10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9 |
0 |
140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77 |
-461 |
44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70 |
-455 |
130 |
行政强制 |
33 |
-6 |
3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5 |
182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8 |
0 |
0 |
0 |
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人隐私方面的排查力度不够,缺少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机制,公开责任主体不明确;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到位,六稳六保、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栏目有效信息较少。三是部分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对于解读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未严格按照政策解读规范标准进行解读,解读形式单一。
针对政务公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我区打算从以下几点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在信息发布过程中的个人隐私排查。区政务公开办要定期督促区直各部门对信息中存在的居民详细住址、银行卡号、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予以删除、遮挡或隐藏,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居民隐私信息的排查要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对泄露个人隐私的部门予以通报。二是继续加强人员队伍培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对于新入手的工作人员做好集中培训工作,以定期培训和跟班学习相结合为主,提升办事能力、业务知识能力。优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分享自己的办事经验和心得,对新手起到引领的作用。三是加强政策解读质量。区政务公开办要对解读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政策解读规范标准,在文件发布之日起3日内发布解读,文字解读要严格按照解读七要素进行解读,尽可能采取图片、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强化人员培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区政务公开办要对新加入的工作人员做好全方位的培训,以定期培训和跟班学习相结合为主,提升办事能力、业务知识能力,让他们能尽快地熟悉工作。优秀工作人员要主动分享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学习心得,对新人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二)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按照省政务公开办文件指示,我区要及时做好乡镇、街道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设立政务公开查阅点,安装自助查阅机器,在政务服务大厅试点打造集信息公开、服务展示、查阅获取于一体的政务公开体验区。实现在线实时查询,提高群众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