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信息来源:八公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编辑:王奔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八公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http://www.bagongsh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八公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淮南市八公山区公园路,电话:0554-2381350,邮编:23207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本级主动公开:177,其中政策法规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5条,规划计划3条,上级和本级政策部署落实情况5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1条,财政资金8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22条,政策解读8条,保障性住房23条等。基层政策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30条,保障性住房领域97条,农村危房改造领域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区住建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2023年,区住建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上年度结转0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为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机构设置等19个类别,并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阶段,不断加强对敏感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方面的排查力度,对信息中含有涉密成分及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银行卡号、联系电话等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有效屏蔽和删除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主题教育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完善政府网站栏目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栏目进行调整,全面公开政策法规、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等栏目。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重点。目前,区住建局没有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账号。

(五)监督保障。区住建局对秉持着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政务公开工作理念,对信息发布不规范、存在涉密信息严格处理。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工作中,积极安排专人参加上级开展的各项政务工作培训,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政务公开专项考核工作,对照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清单,在规定时间内逐项完成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局认真完成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公开的频率有所欠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缺少图表、视频等通俗易懂形式的解读。三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业务整体能力难以提升,专项工作推进难以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对照存在问题,逐一整改,努力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全面梳理项目清单,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事项范围和工作标准。梳理主动公开基础清单、重点领域清单,优化办事功能。二是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渠道,解答政策咨询,拓展政策解读途径。三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工作,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