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信息来源:八公山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八公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http://www.bagongsh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八公山区司法局联系(地址:淮南市八公山区毕家岗街道院内,电话:0554-2795200,邮编:23207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八公山区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建立健全政府规章动态更新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统筹推进法治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目前,区司法局主要通过本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微博媒体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司法行政队伍主动公开整改报告,让群众了解2022年度各司法项目的整改情况。2022年度,区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8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全区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总计按时办结0件,结转下一年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人员管理。组织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会,加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业务能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稳步进行。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遵守国家秘密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重新梳理,以一般公开内容和司法特色事项为主要内容制定公开事项清单,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努力提升平台建设水平。

(五)监督保障。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办公室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坚持面向社会开展意见征集,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探讨并答复群众,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加强责任落实追究。若区司法局在政务公开工作监测过程中排名靠后,会采取约谈相关人员、积极组织参加培训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重视。同时,根据区政务公开办印发的测评问题及整改通报,落实整改任务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政务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容易拖沓;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分类不够细化,一些信息无法归类;三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针对以上问题,区司法局将作出以下改进:一是加强单位办公室之间的交流,及时进行信息沟通,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负责人员能够及时获取单位信息并予以公开,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明确所公开信息的定位及类别,在进行政务公开时确定其所属类别,出现无法归类的情况及时与其他单位沟通;三是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综合运用图片、图文、图表、视频等多种表现形式,形象生动的解读重要政策,增强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贯彻执行《八公山区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一、规范政策集中公开。与区政府办公室共同完成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政府规章动态更新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二、夯实公开工作基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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