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园长负责制制度

发布时间:2024-12-03 08:45信息来源:淮南市八公山区幼儿园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八公山区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园长负责制制度

    为了加强幼儿园对食堂的管理,不断提高食堂为教育教学、为师幼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确保膳食卫生、安全,幼儿园食堂实施食品安全园长负责制。

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 

副组长: 毛凤军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员:毛凤军

  : 马海莉  孙冬梅   吴青青   王亚

卢珊    操越     邸嫚嫚   朱娜娜    

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

1、幼儿园园长戴莉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园长为直接责任人,园长戴莉应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硏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任务并跟踪落实,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主管食堂人员在幼儿园领导下,全面落实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主管食堂人员对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或幼儿园提出的食品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或配合幼儿园相关部门全面整改。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3、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员在幼儿园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消防安全法》,确保食堂良好的环境卫生和饮食安全。负责对食堂的采购环节、储存加工环节、留样环节、消杀环节、食品留样环节、从业人员健康环节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执行落实到位。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经常与师幼进行沟通,了解最新的服务需求信息,使幼儿园食堂能更好地为师幼提供优质服务。监督食堂饭菜的质量价格,搞好膳食营养工作,维护好幼儿的利益。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幼儿内有关卫生的投诉、举报以及校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等。

    4、幼儿园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食品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幼儿用餐安全。

    5、幼儿园要以多种形式对幼儿园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幼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幼儿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幼儿园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幼儿园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6、建立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园长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后果、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从事经活动的;

5.幼儿园发生其它食品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主管副园长及食堂主管人员的责任

1.不主动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对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考核的;

6.《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

7.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8.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则验、考核的;

9.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10.其它未履职尽责行为,造成后果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采购员的责任

1.不按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采购进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采购进食堂的;

4.其它相关违规行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4.其它相关违规行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从业人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5.其它相关违规行为。

    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违反以上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按园规园纪处理;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幼儿园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上级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八公山区幼儿园    

2024年9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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