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幼儿园信息公开制度
八公山区幼儿园信息公开制度
为更好地提供园务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部门的相关信息,保证园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主动公开的园务信息
主动公开的园务信息是指幼儿园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涵盖幼儿园的机构职能、有关文件、政策法律、收费项目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各类园务信息产生后,幼儿园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园务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园务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园务信息。经办单位或经办人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应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得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全园人员服从园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及时完成经办的园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经办单位或经办人不能按要求完成信息公开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与批评教育或政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