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幼儿园财务公示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26 06:57信息来源:淮南市八公山区幼儿园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八公山区幼儿园财务公示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幼儿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幼儿园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幼儿园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幼儿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幼儿园在园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幼儿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幼儿园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幼儿家长报告本学期幼儿园收费情况,让幼儿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幼儿园园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

七、幼儿园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幼儿园要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八公山区幼儿园

202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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