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第一中学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体局审批。
二、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和安全预案。
三、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充分了解实地情况。
四、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有资质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提供安全交通工具。
五、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