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第一中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1-11 09:26信息来源:淮南市八公山区第一中学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除本校教职员工和上级有关单位机动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入校。经学校允许进入的车辆,门卫必须按照门卫制度对外来车辆及人员实行登记查验。经查验有效证件,认真登记后方可放行。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进入校园。

(三)任何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错开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禁止鸣笛、超车和并行,遇到学生应停车避让。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必须按学校划定的区域和泊位有序停放,严禁乱停滥放。办理公务的车辆,按管理人员的要求停放。车主应及时锁好车门,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车辆看管均由车辆持有者负责。安装有防盗报警装置的车辆,在校园停放期间应将报警器置于静音状态。

(五)本校教职工的个人机动车出入校门时,保卫人员要提醒教职工将车辆按位停放。在校园内若本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而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六)客运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可由保卫人员请示学校领导后方可进校。

(七)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卫人员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八)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如果参加活动的车辆较多或者情况特殊,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保卫人员,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知,协助保卫人员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九)探访本校教职员工者,请将机动车辆停放在校门外,由保卫人员告知被探访者。

(十)所有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安全问题,一律由车主自己负责。学校负责教育学生爱护车辆,但对车辆在校园内的损伤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有违反学校《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要立即报警并报学校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校师生的安全。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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