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征集-意见反馈】关于征询部门对《八公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为规范和强化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全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区环委会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淮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八公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起草了《八公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向辖区16家相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4条,经研究采纳合理化意见建议5条,经修订形成了(送审稿)。
一、区文化和旅游局意见建议一条:
经研究予以采纳,已在《八公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2 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中,修改为:“区文化旅游局:负责配合宣传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信息发布及有关应对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区应急管理局意见建议一条
经研究予以采纳,已在《八公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增加附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及应急电话号码。
二、区司法局意见建议二条:
第一条建议,经研究予以采纳,已在《八公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6信息报告”中修改为:“6信息报告与通报”;
第二条建议,经研究予以采纳,已在《八公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增加附件:专家组成员名单、应急资源配备。
淮南市八公山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