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公山区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6-03 17:32信息来源:八公山区土坝孜街道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王飞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将四马路人行道硬化的建议收悉,经认真办理,答复如下:

根据建议内容,经过调查了解,四马路人行道属于市政道路。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部分路段有人行道,部分路段居民住房直接盖到了路边,而且涉及我街道的段落,南起四马路,北至沈巷村路口。沈巷路口至和平村,属于新庄孜街道。

下一步,我街道将四马路人行道硬化纳入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谋划中。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土坝孜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554-2168925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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