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八公山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送审稿)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安监总政法〔2018〕34号)、《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的意见》(皖应急〔2019〕9号)等要求,结合我局职责,编制本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一、编制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八公山区委、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八公山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贯彻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下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编制的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一般检查。
三、编制的依据及考量因素
(一)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淮南市生产安全隐患月排查月通报制度》、《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八公山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贯彻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八公山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规范性文件。
(二)考量因素
1、区应急管理局职责和监管执法力量现状;
2、全区危险化学品(加油站)、金属冶炼和综合监管等行业企业实际情况;
3、重点监督检查的领域、行业和企业规模与特点;
4、道路交通状况、执法车辆和技术装备情况;
5、影响执法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四、全区企业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2月份,全区共有在册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加油站)4家、工贸企业44家,共计48家,另有1家非煤矿山企业注册地在我区实际生产活动在外地。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按照管理权限:市属管理企业6家、区属管理企业14家),限额以上商贸企业8家(在区注册经营企业5家、在区注册在外地经营企业3家)。
按照管理权限,纳入我区重点监管规上(限上)工贸企业为19家(工业规上企业14家、限上商贸企业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站)4家,共计23家。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4家、金属冶炼(铸造)企业2家、有限空间作业企业9家,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危害程度较大。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全局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的执法人员为3人,均持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
(二)工作日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753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数量=(366-104-11)×3=753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144个工作日)
(1)重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日(69个工作日)
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的企业(见附件,共计23家)进行检查,现场执法检查按月进行,采取“双随机”和“四不两直”的方式,每年检查1次,检查23次。每次安排执法人员3名携同有关辅岗人员并视情邀请若干安全专家参与,每家企业需用时1天。企业数×天数×人数×月数=23×1×3=69个工作日。
(2)一般执法检查工作日(共75工作日)
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以外的25家企业实施随机抽查。每次选派3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需要1×3×25=75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330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包括: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效果评估、调查核实查处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及市局组织的重点时间段安全督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或备案、办理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完成领导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等事项。经测算,共计330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279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包括:值班、业务学习培训考核及工作会议、检查指导各属地(功能区)安监机构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项。经测算,全年共需279个工作日。
六、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重点检查23家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工业规上企业、商贸限上企业。其中,含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4家(加油站)、金属冶炼(铸造)企业2家、有限空间作业企业9家(见附表)。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重点检查的单位共23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47.9%;共69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47.9%。
(二)一般检查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一般检查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以外的25家工贸企业,采用“双随机”方式实施。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一般检查的单位共25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52.1%;共75个工作日,占计划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52.1%。
(三)检查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安办〔2017〕19号)、《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对表、对标进行检查。
(四)检查重点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等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月检查计划
1月份, 春节前安全大检查。共检查企业6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3人,需:6×1×3=18个工作日。
2月份,春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及未停产停工企业安全检查。共检查企业6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3人,需:6×1×3=18个工作日。
3月份,第一季度安全大检查。共检查企业6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3人,需:6×1×3=18个工作日。
4月份,“五.一”劳动节前安全检查和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6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3人,需:6×1×3=18个工作日。
5月份,雨季“三防”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6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3人,需:6×1×3=18个工作日。
6月份,第二季度安全大检查。共检查企业6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3人,需:6×1×3=18个工作日。
7月份,防暑降温和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6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3人,需:6×1×3=18个工作日。
8月份,安全标准化达标实施情况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6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3人,需:6×1×3=18个工作日。
9月份,第三季度安全大检查和国庆节、中秋节前安全检查。共检查企业6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3人,需:6×1×3=18个工作日。
10月份,国庆节节后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6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3人,需:6×1×3=18个工作日。
11月份,防寒防冻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6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3人,需:6×1×3=18个工作日。
12月份,第四季度安全大检查和元旦前安全生产检查。共检查企业6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3人,需:6×1×3=18个工作日
七、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753个工作日)
2020年全年366天,共52周余1天,公休日为52×2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直接从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总数为3人。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减全年公休减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总数=(366-52×2-11) 天×3人=753个工作日。其中:执法工作日和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474个,占总法定工作日的62.9%;非执法工作日279个,占总法定工作日的37%。
(二) 监督检查工作日(共144个工作日)
对列入监管重点企业名单(见附件)的23家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检查覆盖率100%,全年共检查企业23家次。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753-279-330=144个工作日,执法检查工作日占总法定工作的比例约为19%。
现场执法检查按月进行,采取“双随机”和“四不两直”的方式,每次3名执法人员携同有关辅岗人员并视情邀请若干安全专家参与,月平均随机抽查4家重点企业,每家企业需1天。企业数×天数×人数×月数=4×1×3×12=144个工作日。
(三)其他工作日测算(330个工作日)
全年共需330个工作日。
(1)实施行政许可(共27个工作日)
①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2020年预计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变更审查2家,由3人审查,每名审查人员、每家企业需要1个工作日,合计2×3×1=6个工作日。
②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预计全年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含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共2个,由3人参加,每名审查人员、每家企业需要1个工作日,合计2×3×1=6个工作日。
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预计全年共5个,由3人审查,每名审查人员、每家企业需要1个工作日,合计5×3×1=15个工作日。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预计参与2起相关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案件调查,每个案件需要3人工作2天。需工作日测算为:案件起数×调查人数×调查天数=2×3×2=12个工作日。
(3)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查处。全年预计按3起计算,每次需3名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工作1天,需工作日:案件起数×核查人数×核查天数=3×3×1=9个工作日。
(4)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全年按预计挂牌企业2家,每家需3名工作人员督办2天,需工作日:挂牌企业数×人数×检查天数=2×3×2=12个工作日。
(5)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及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等。全年预计按人均每月0.5个工作日,需3名人员,需工作日:每人每月工作日×月数×人数=0.5×12×3=18个工作日。
(6)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预计全年参与区相关部门联合督查检查2次,每次2个工作日,3名工作人员参与,需要2×2×3=12个工作日。
(7)机动执法。因工作的不确定性,全年预计机动监管工作日计划平均每人每月2个机动工作日,需工作日:每月工作日×月数×人数=2×12×3=72个工作日。
(8)上级应急管理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预计每人每月1天,合计1×12×3=36个工作日。
(9)行政执法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每月每人1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需工作日:每月每人工作日数×月数×人数=1×12×2=24个工作日。
(10)做好行政执法限期整改复查工作。每月每人3个工作日,安排3名工作人员,需工作日:每月每人工作日数×月数×人数=3×12×3=108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测算(279个工作日)
全年共需279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每月每人值班1个工作日,需工作日为:1×3×12=36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需98.5个工作日,其中:
学习:每周每人0.5天,合计0.5×3×52=78个工作日
培训:每人每年2天,合计2×5=10个工作日
考核:每人每年0.5天,合计0.5×3=1.5个工作日
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全区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或局务会议,需1个工作日;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全监管局视频会,每年4次,每次需要半个工作日,共需要1×3×1+0.5×3×4=9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镇、街道、工业集聚区工作。每人每年4天。合计4×3=12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全年78.5个工作日,
①局里统一组织的学习活动:每月2次,每次半个工作日,需要0.5×3×12×2=36个工作日;
②支部党员大会活动:每季度1次,每次半个工作日,需要0.5×3×4=6个工作日;
③支部委员会活动:2位委员,每月1次,每次0.5个工作日,需要0.5×2×12=12个工作日;
④党员党课学习:每季度1次,每次0.5个工作日,需要0.5×3×4=6个工作日;
⑤党员活动日:每月1次,每次0.5个工作日,需要0.5×3×12=18个工作日;
⑥其他活动预留0.5天。
(5)病、事假 。预计每人每年1天,合计3×3=9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按执法人员实际享受法定年休假待遇计算,3人工龄均超过20年,休假15天,共45个工作日。
附件:
监管重点企业名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监管 类别 |
行业类别 |
属地单位 |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淮南销售分公司金翔加油站 |
重点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山王镇 |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淮南销售分公司新路口加油站 |
重点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八公山镇 |
|
3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淮南南塘加油站 |
重点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八公山镇 |
|
4 |
中海油销售安徽有限公司淮南八公山加油站 |
重点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工业集聚区 |
|
5 |
淮南东华欧科矿山支护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 |
金属冶炼(铸造) |
工业集聚区 |
|
6 |
淮南市宏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重点 |
金属冶炼(铸造) |
工业集聚区 |
|
7 |
淮南市八公山水泥厂 |
重点 |
建材 |
八公山镇 |
|
8 |
安徽恒安基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
重点 |
建材 |
山王镇 |
|
9 |
淮南市佳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
重点 |
建材 |
八公山镇 |
|
9 |
淮南市金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重点 |
建材 |
八公山镇 |
|
10 |
安徽得尔思地毯有限公司 |
重点 |
纺织 |
毕家岗街道 |
|
11 |
淮南豪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重点 |
机械 |
工业集聚区 |
|
12 |
淮南久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 |
机械 |
工业集聚区 |
|
13 |
安徽力科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
重点 |
机械 |
工业集聚区 |
|
14 |
淮南市巨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 |
机械 |
工业集聚区 |
|
15 |
淮南市八公山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 |
轻工 |
工业集聚区 |
|
16 |
淮南鑫溯鞋业有限公司 |
重点 |
轻工 |
工业集聚区 |
|
17 |
淮南市晨阳塑料有限公司 |
重点 |
轻工 |
八公山镇 |
|
18 |
淮南东辰橡塑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 |
轻工 |
新庄孜街道 |
|
19 |
淮南飞虎天蕴汽贸有限公司 |
重点 |
商贸 |
山王镇 |
|
20 |
淮南市盛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重点 |
商贸 |
山王镇 |
|
21 |
淮南启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重点 |
商贸 |
山王镇 |
|
22 |
淮南市八公山宾馆 |
重点 |
商贸 |
八公山镇 |
|
23 |
淮南市大润发时代超市有限公司 |
重点 |
商贸 |
新庄孜街道 |
|
合计 |
23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