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政策】淮南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
淮减救办﹝2020﹞1号
各县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当前我市进入汛期,为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准备工作,有效防范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要树立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理念,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同时,全力做好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以责任落实推进工作落实,及时解决救灾准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防灾减灾救灾准备工作各个环节顺利实施。
二、组织修订预案,强化工作联动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救灾预案体系,组织开展预案修订完善工作,科学调整优化救灾预案响应启动标准,明确预警发布、人员避险、转移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措施,特别要细化完善乡村两级、重点部位、问题地段和薄弱环节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在灾情来临时,群众转移、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等环节处置妥当,应对有序。要充分发挥减灾救灾委的统筹协调作用,着力完善部门会商评估、防范化解风险、救灾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排查风险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本地多发频发的灾害种类,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是防洪排涝工程、城乡低洼地、农村危旧房屋、地质灾害隐患点、旅游景区、学校、避难场所、临建设施等区域,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分清轻重缓急,逐一分类并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要对孤寡老人、留守人员、高龄老人、残疾人等脆弱人群列出清单,合理设置安置点,落实好转移、避险、生活安排的相关措施。
四、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灾情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推动整合现有各类基层信息员资源。要明确灾情管理职责的具体承担机构及责任人,从年龄结构合理、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中选任灾害信息员,设立A、B岗,确保灾害发生后各级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能够及时到岗到位。新修订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较以往有较大变化,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好分级培训机制,切实提升各级灾情管理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沟通联络协调,邀请涉及部门参加专项业务培训,健全灾情会商机制,确保灾情信息客观准确、口径一致。
五、采购补充物资,提升保障能力
各级各部门要树立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的理念,认真组织筹备好救灾物资。要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并配备必要的存放、消防、搬运等设备,与运输、装卸队伍签订合作协议。要加强现存物资的管理,组织开展盘点整理、清洗消毒、通风晾晒等工作。认真分析本地灾害特点和储备情况,制定救灾物资采购方案,抓紧时间采购和补充生活类救灾物资。要对不宜长期保存的救灾物资,推行社会化运作,与企业签订协议储备合同。要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确保救灾物资能够调得出、用得上、不误事。
淮南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