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公山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12-10 15:15信息来源:八公山区新庄孜街道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段昌富委员:

您在区政协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增设“爱心坡”,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经认真办理,答复如下:

经过现场查看,建议1,八公山商业街从西至东已存在10余处坡道,且目前财政资金有限,暂无增设坡道计划。

建议2,永鲜超市门口的第1个台阶紧靠机动车道,第2、3台阶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停车位之间,行人或轮椅从机动车道行驶十分危险。轮椅在超市东侧和平村D区或是西侧御景宴酒店的入口坡道均可行驶至超市门前的柏油路面,再从超市门口的坡道即可进入超市,且比较安全。第4个台阶安装扶手事宜正在与永鲜超市协商。

接下来,我街道也会更加注重无障碍设施建设,为老年群体和残障人士提供便捷的出行服务。

段昌富委员,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社会发展的大力支持和信任以及提出的诸多宝贵意见,同时也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办复类别:C

联系单位:新庄孜街道

联系电话:0554-2168956

 

 

2024年7月17日

…………………………………………………………………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三类。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

C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

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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