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府文件】山王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山王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安〔2022〕14号)、《淮南市乡镇(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清单》(淮交安联〔2024〕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三四轮电动车专项治理“八个必须”硬措施的通知》(淮交安联办〔2024〕10号)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经研究制定《山王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一是落实镇政府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镇政府主要领导是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分管负责人,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见附件)
二是督促辖区学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落实交通安全责任。镇文化站要督促学校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指导辖区学校落实校领导、班主任上放学时段在学校门口值勤,检查劝导骑乘摩托车、二轮电动车的家长及学生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确保头盔佩戴率达100%。拒绝乘坐三四轮电动车。镇相关部门要督促辖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对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导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压实“农村劝导员”工作职责。要对辖区内重点路口交通安全风险进行排查、评估,根据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建立专职或兼职的“农村劝导员”队伍。要加强劝导员业务培训,明确劝导员工作职责,强化劝导员业务监管,督促重点做好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劝导三四轮电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电动车骑乘不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和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等工作。
四是实行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各村、社区要采取“固定点位编号+上门服务编号”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推动三四轮电动车编号管理,组建多支临时编号小分队开展编号“上门服务”,必要时开展编号“周末服务”,以刻不容缓、只争朝夕的态度,全面加强三四轮电动车摸排编号管理工作,确保按时有序、保质保量完成“3月底编号完成率达到100%”的总体目标。各村、社区在开展三四轮电动车车辆及驾驶人信息排查登记时,要全面、规范,见人见车、见家属,要落实“一车一档(编号)一手册”要求,喷涂严禁违法载人等标语。对60岁以上驾驶人,必须见到其家属且严格规范登记其子女信息方可登记编号,现场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提醒。对工作人员代替签字的《交通安全承诺书》,要求让驾驶人按手印,确保真正入脑入心。
二、强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各村每月要定期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清理公路沿线影响行车视距的绿植及障碍物,发现道路存在路面破损及交通安全设施破损、移位、缺失的,及时上报报相关职能部门修复,并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台账。保障夜间照明条件,每周摸排路灯照明情况,及时维修损坏的路灯。对穿村过镇路段、因照明条件不足引发亡人事故的路口,路灯要“应装尽装”。动态摸排红白喜事、民俗活动,及时上门提醒不要占用道路,注意交通安全,必要时上报联系交警中队或派出所维持秩序。
二是清理违规销售非法电动车。镇应急办要牵头组织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电动车、老年代步车销售网点等开展联合检查,检查是否存在违规销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行为,劝导提示群众不要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来历不明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禁止销售网点在辖区销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
三、强力推进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一是强力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各村、社区要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完善“一栏一标语”固定式阵地建设,突出骑行三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和“一老一小”群体交通安全宣传。每个村、社区至少建立一处交通安全宣传栏,一处墙体标语、一处村口警示提示标牌,组建一支公益宣告讲队伍。
二是强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大警示。各村、社区要通过大喇叭播报交通安全知识,组织在镇、村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利用“党员大会”、“村民大会”大力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特别是对60岁以上老人、五保户、精神失常人员,实行“一村一档”,严格落实包保监护,逐一上门发送安全教育函、一封信等普及交通安全防御性知识;尤其要劝导阻止70岁以上高龄人群驾车出村上路,杜绝“一车同载3人”等高危行为,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伤亡事故。
各村、社区,镇属各相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附件:山王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表
2024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