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山王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王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山王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24年3月28日
山王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2 工作原则
3 组织指挥体系
3.1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3.2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
3.3突发事件现场工作组
4 报告与预警
4.1预测
4.2预警级别与发布
4.3报告
5 应急处置
5.1预警响应
5.2分级响应
5.3现场处置
5.4新闻报道
5.1 预案编制与审批
6 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6.2恢复与重建
6.3调查与总结
7 保障措施
7.1装备保障
7.2队伍保障
7.3运输保障
7.4治安保障
7.5物资保障
7.6资金保障
7.7场所保障
8 预案管理
8.1预案演练
8.2预案评估与修订
8.3宣传和培训
8.4责任与奖惩
9 附则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防控全局性、系统性风险,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八公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山王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处置发生在全镇范围内,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安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突发事件。
2 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实行镇、村、企事业单位、部门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
靠前处置,迅速有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迅速有效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3 组织指挥体系
3.1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是全镇处置突发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镇主要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及派出所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当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督促各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做好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及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设在镇应急办,负责必要的日常工作协调,应急处理等工作。
3.2 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
通常由到现场的镇最高职务的领导任现场总指挥,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主要职责是:组织现场工作组;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和把关工作;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3.3 突发事件现场工作组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1)抢险救援组:按事故类别分别由镇武装、应急、农委等相关单位组成,组织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调遣后续增援队伍。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联系抢修交通、供水、供电、供汽等公共基础设施。
(2)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组:由镇卫健办、山王卫生院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人身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
(3)治安警戒组:由山王派出所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
(4)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镇党政办、民政所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要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5)社会动员组:由镇宣传办、民政所负责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镇党政办、财政所、城建等部门组成,根据需要负责调集、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用于应急。
(7)应急通讯组:由镇党政办、山王供电所等部分组成,负责现场应急通讯保障工作,确保通讯畅通。
(8)生活保障组:由镇党政办、镇食堂组织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应急负责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9)新闻报道组:由镇党政、宣传办等部门组成,制定新闻报道方案,设立新闻发言人,适时向有关媒体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
4 报告和预警
4.1预测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并及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
4.2预警级别与发布
突发事件预警级别要严格按照严重性与紧急程序,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镇突发事件预警的发布,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发布,其他职能部门配合。
4.3报告
4.3.1镇值班室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向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报告。
4.3.2.镇领导在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通知有关部门组织抢险、施救。同时逐级报请区政府领导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
5 应急处置
5.1预警响应
预警警报发布后,相关部门应坚持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镇政府报送最新动态。各有关部门接到预警警报后,要按应急预案或应急机构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防范工作。
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各部门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5.2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镇领导和相关部门要在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抢救受伤人员,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并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Ⅳ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了解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5.3现场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镇党委、政府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区委办、区政府办和有关主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5.4新闻报道
镇宣传工作办公室要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受突发事件影响的单位应当根据遭受损失的情况报镇政府,由镇政府上报上级政府视情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6.2 恢复与重建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立即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并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及时组织和协调经济发展、财政、派出所、城建、农委、供电所等有关部门恢复社会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水利、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
(2)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支持的单位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组织其他地区提供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援。需要上级援助的,由镇政府向上级政府提出请求。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6.3调查与总结
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的建议,并形成报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7 保障措施
7.1 装备保障
镇应急负责指导、协调应急救援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救援装备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
7.2队伍保障
镇应急要掌握各单位应急救援力量。
7.3运输保障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需要及时调用有关单位提供运输保障。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运送,形成、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系统。
7.4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保持社会治安稳定。
7.5物资保障
镇政府负责保障安全救援物资储备。
7.6资金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和工作经费,按有关规定解决。
7.7场所保障
与公园、广场等空旷场所和基础设施改造相结合,规划和建立事故应急避难场所,并建立维护和使用保障制度。
8 预案管理
8.1 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8.2 预案评估与修订
(1)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②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③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④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⑤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⑥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⑦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8.3 宣传和培训
(1)镇应急、文化、宣传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宣传单页和广播、网络、手机等载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2)镇文化站要督促指导各类学校把安全与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针对本行业领域、辖区、责任区、单位的特点和实际,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企事业单位要定期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急知识等的教育培训。
8.4 责任与奖惩
(1)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可视情给予补助;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2)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附则
本预案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镇应急办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评估,向镇政府提出修订建议。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镇党政办公室会同镇应急办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