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山王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2 16:38信息来源:八公山区山王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印发《山王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山王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24325

 

 

 

 

 

 

 

山王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自然灾害,对国家经济建设、人民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和社会安定都有重大影响。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同时使森林防火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安徽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八公山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镇及防火责任单位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镇、村微型消防站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柳峰为指挥长,镇武装部部长刘瑾、分管副镇长田志鹏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负责必要的日常工作协调,应急处理等工作。本预案启动后,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镇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镇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镇值班室(联系电话0554-5216836),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镇森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全镇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各防火责任单位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单位要立即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区外火烧入或镇内火烧出的情况时,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各村防火职责

各村要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进入森林防火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并安排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防火通讯联络畅通。周边地区发生火情在按照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的统一安排和布署,协助扑灭火灾。要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储备、配置防火器材及防火人员,一旦有火情,防火队伍必需在10分钟内赶到起火点参加灭火。

山王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从源头抓起,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责任单位之间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森林火灾扑救程序

辖区内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确定起火部位,并迅速调派就近责任单位护林防火人员立即携带风力灭火、灭火器、大扫帚等扑火机具赶往起火部位控制火情。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根据火灾发展趋势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预案启动后,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立即转成镇森林扑火指挥所,指挥所人员进入预定岗位,工作人员立即上岗,交接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通过交接班会通报情况。

(一)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二)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三)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居民安全撤离。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火灾查处和后期处理

(一)火案查处

由当地派出所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

(二)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完全扑灭后,由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根据授权适时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三)后期处置

1.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

2.火灾评估应急结束后,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等情况,协助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火灾评价机构,科学客观地评价灾害损失。

3.工作总结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对应急处置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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