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八公山区2023年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八公山区2023年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10日
八公山区2023年清明期间安全祭扫
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2023年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倡导绿色文明祭祀风尚,努力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祭扫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殡葬单位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扎实做好疫情防控、错峰分流祭扫、烟花爆竹禁放、冥纸禁烧、交通组织、宣传教育、现场处置等工作,确保祭扫活动文明、平安、有序。建立完善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应急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带队督查、信息零报告等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殡葬服务。树立节约资源、环境保护、厚养薄葬意识,大力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二、职责分工
(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内清明期间文明祭扫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启动清明期间文明祭扫应急工作预案,负责所辖区域祭扫场所的常态化管理、秩序维护,重点做好公墓及私坟乱葬集中点等场所周边的车辆停放场地设置、摊点管理、非法销售祭祀用品查处、交通疏导、人员分流、禁燃禁放、治安防范、防火、环境整治等工作;设立应急救助临时服务点,及时为陷入临时性困境的祭扫群众提供临时性、应急性救助服务;组织开展鲜花换冥纸活动,积极做好清明祭扫保障工作。
(二)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做好全区清明期间祭扫服务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对殡葬单位祭扫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督促做好殡葬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行动,公示、公开服务项目与价格,受理对殡葬单位服务的投诉与举报工作;组织指导殡葬单位开展网上祭祀、居家祭祀、集体共祭、生态礼葬、殡葬便民服务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文明祭祀、生态殡葬。
(三)八公山公安分局。负责做好全区清明期间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城区内禁燃禁放等工作。要在集中祭扫路段加强警力,重点做好柏架山、龙脉山(老区、新区)、山王镇公益性公墓等祭扫场所的安全保障、交通疏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殡葬用品市场集中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公墓(私坟乱葬集中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冥币冥纸行为;对祭祀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区发改委。负责做好殡仪服务安葬(放)环节价格监管,严格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督促经营单位不得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进行分拆收费、捆绑收费、强制收费。
(五)区应急局。负责做好应急管理和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制订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开展专项整治,做好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
(六)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做好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各殡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保障消防安全。
(七)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辖区祭扫环境管理工作,加强人员巡查与值守,加强对重点殡葬单位周边摊点管理,坚决制止在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以及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的行为。
(八)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并启动祭扫活动森林防火预案,要督导山林权属单位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林区火源管理和巡查工作。重点路口设卡专人值守,并设置防火二维码,督促群众扫码上山。严禁在林区上坟烧纸、烧香化烛、燃放烟花爆竹,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九)区文明办。负责做好文明祭祀引导工作。联合区民政局发布《文明祭祀倡议书》,并协调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刊登播放,倡导文明祭祀新风。
(十)区委网信办。负责监测管控清明祭扫网络舆情。
(十一)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依法做好因祭扫活动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和协调工作。
(十二)区卫健委。负责做好祭扫场所的医疗救援协调工作,做好急救车辆的调配工作。
(十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祭扫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各相关单位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的祭扫工作,保持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
(十四)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工作。重点查处非法销售封建迷信制品、冥币、塑料花等殡葬用品,受理处置生产、销售非法殡葬用品方面的举报与投诉。
(十五)殡葬单位。负责做好现场祭扫服务管理工作。主动加强与各职责单位对接,加派人员,保障祭扫场所安全、文明、有序;在祭扫场所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合理规划人员疏散线路,设置祭祀路线、车辆停放场地等指示标识,确保祭扫人员有序进出墓园及祭祀场所;设置生态节地葬式、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展板与展示牌,设置禁燃禁放告知牌或告知书,悬挂文明祭祀宣传标语或设置宣传专栏;开展祭扫人员携带冥纸、塑料花、烟花爆竹等清查工作,提供物品寄存服务,开展冥纸换鲜花活动,开辟网络祭祀平台,推行文明祭祀;组织开展集体共祭、生态礼葬、清明文化节等活动;公示、公开服务项目与价格,提供便民服务用品,及时发布祭扫注意事项,为群众提供诚信、优质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文明祭祀有序进行。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祖、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是弘扬中华民族光荣传统、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利时机。要针对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时间短、空间小、密度大的特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辖区内文明安全祭祀管理工作,按照既定方案,组织村(社区)共同推进文明安全祭祀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民政、公安、城管执法、消防、自规、市场等部门要加强合作,畅通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完善清明节祭扫文明祭祀工作方案和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三是突出防范重点。要以防控大气污染、预防火灾、防止拥堵、防范踩踏为重点,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强化安全保障工作措施,加强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
(二)齐抓共管,落实责任,着力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清明期间,是群众祭扫人流、车流高峰期,也是安全事故、
火灾的易发期。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群众祭扫的优质服务、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一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道要加强对清明祭祀高峰的风险研判与预防,结合清明群众祭扫“短时间、高密度”等特点,全力做好隐患排查,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限。3月25日前,各镇、街道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殡葬服务机构开展一次安全检查,督促各项整改落实,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做好祭祀防火工作。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强防火巡逻,严格落实机构内禁燃禁放规定,制定完善早期火情处置办法。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机构外集中安葬点、散埋乱葬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镇、街道要加大巡查力度,切实把群众自发祭祀管起来,重点时段安排专人看守集中安葬点。三是组织祭祀保障演练。各殡葬服务机构修订完善清明祭扫保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祭扫保障演练,熟悉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等流程,强化应急处置准备,保障群众清明期间祭祀安全。
(三)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大力弘扬时代新风。清明期间,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境污染防治等当前重点工作,广泛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法规宣传。要大力宣传移风易俗,让群众了解殡葬改革的为民之举和惠民之策,引导群众主动融入殡葬改革大局,努力营造关心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倡导文明绿色祭祀方式。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媒体媒介,积极倡导网络祭祀、远程祭扫等新型祭祀形式,引导群众采取献花、植树等方式实地祭扫,摒弃传统祭祀陋习,用更加环保科学的方式寄托哀思。三是宣传清明传统文化。要深入挖掘清明节传统文化内涵,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清明传统文化宣传活动,弘扬厚养薄葬、慎终追远,传承家风家训和孝道理念,使清明节真正成为“缅怀先辈、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重要载体,不断增强文化自信。
附件:八公山区2023年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八公山区2023年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
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陈福建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玉才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李远程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
葛 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宫虎家 区发改委主任
朱学功 八公山公安局副局长
徐 刚 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 翔 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刘 洋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付文东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王军胜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 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苏 东 八公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
朱开洋 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广东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孙大权 八公山镇党委书记
柳 峰 山王镇镇长
杨 维 新庄孜街道主任
王 凯 土坝孜街道主任
潘 军 毕家岗街道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王玉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