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山王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 则
做好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经济安全稳定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山王镇内有两座水库、为南塘水库和丁山水库,南塘水库为小(Ⅰ)型水库,丁山水库为小(Ⅱ)型水库。为减轻山王镇水旱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的防御水旱,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对水旱灾害预先制定防御方案、对策及措施,为区、镇级防汛抗旱等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抗旱调度、抢险救灾提供依据;同时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水旱灾害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淮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淮南市防洪预案》《淮南市抗旱预案》《淮南市城市抗旱预案》《淮南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等,结合八公山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2 区域基本情况
山王镇位于八公山下、淮河之滨,属于淮南市八公山区所辖镇,北靠淮河。面积41平方公里,耕地1.2万亩。据当地政府官方网站资料显示,该镇辖11个村、4个社区,总人口5.07万人。
山王镇属于亚热带与暖温带的过渡带,呈半湿润季风气候。其特点:四季分明,季风明显,光照充足,热量丰富,降雨量适中,无霜期较长。区境内土壤种类主要是潮土、棕壤、黄棕壤、石灰土。石灰土多在丘陵地区,万余亩湾地全是潮湿土。岗地多系棕壤或黄棕壤。城市近郊和村庄周围菜园为马肝土、沙泥土及水稻土等高产土壤。
淮南市是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城市之一。建国以来,山王镇共较大洪水5次。分别为1954年、1991年、2003年、2005年、2007年。
1、1954年洪水
是年春夏之交,淮河流域连续暴雨。7月份田家庵降雨483.6毫米,凤台降雨679.3毫米,占多年平均年降水量的50%以上。7月19日,寿西湖蓄洪,但老应段水位仍以每昼夜0.3至0.4米速度上涨。7月20日,老应段水位达24.53米,平均超汛前堤顶0.6米左右。
2、1991年洪水
是年汛期淮南市域发生大洪水。6月12日至15日,淮南市域降大暴雨,三天降雨淮南362.5毫米,凤台379毫米,局部地区达550毫米,河湖内外水位暴涨,全市(不含寿县)六大行洪区先后行洪和滞洪,市域内河湖泊自流排水出路全被堵死,持高不下,形成关门淹。
3、2003年洪水
是年淮南发生了建国以来最高洪水。6月29日至7月12日,淮河流域普降大到暴雨,平均降雨量在400毫米以上,其中淮南市累计降雨量413.7毫米。期间,上六坊、下六坊、石姚段、洛河洼四个行洪区相继运用,四个行洪区撤离群众285人,汤渔湖行洪区紧急撤离群众2万余人。
4、2005年洪水
7月和9月上旬,淮河淮南段两次超警戒水位。7月4日以来,淮河干流上游、我省沿淮及淮北中南部普遍遭受强降雨袭击,沿淮淮北及我市境内大部分降雨量在200~400毫米,降雨量大于200毫米的有3.9万平方公里。
5、2007年洪水
是年淮河发生了至1954年以来全流域性大洪水。从6月19日开始至7月26日淮河梅雨期结束,历时37天,比常年偏多13天。为1954年以来淮南市第6洪水位。
6、2020年洪水
2020年5-9月累计降雨量达到774.5mm,7月20日-8月20日期间,淮河水位超设防水位31天,超警戒水位16天,最高水位达到23.81米,低于保证水位(24米)0.19米。南塘水库最高水位40.04米,低于汛限水位2.96米(汛限水位43米),丁山水库由于库容较小,最高水位55.88米,高于汛限水位0.88米(汛限水位55米),超汛限水位运行累计4天。
2.3 水利工程
2.3.1 防洪工程现状
(1)水库
南塘水库位于淮南市八公山区山王镇大顶山、英家山之间,始建于1975年,1976年竣工蓄水,集水面积2.08km²,总库容101万m³,是一座集防洪、旅游、灌溉于一体,发挥综合效益的小(Ⅰ)型水库。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45.03米,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45.82米,汛限水位43米,历史最高洪水位44.5米(1991年7月1日)。南塘水库工程由土坝、正常溢洪道和放水涵洞组成,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顶高程47米,最大坝高13米,坝长228米,顶宽3.0m左右;溢洪道为宽顶堰式自由溢洪,堰顶高程44.3米,堰顶宽20米,最大泄洪流量110m3/s,放水涵闸直径0.5m。水库主管部门为淮南市八公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管理,管理单位为淮南市八公山区山王镇人民政府,水库雨量代表站为妙山林场站(站码:I3255),建有水位自动测报站,水库有一条进库防汛道路,通信信号及供电正常。
丁山水库是一座集防洪、旅游、灌溉于一体,综合利用的小(Ⅱ)型水库,原设计防洪能力按“一九七六年安徽省中小水库度汛安全洪水计算办法”进行确定,设计洪水位56.7m,总库容20.38万m3,死水位54m,死库容1.17万m3,主坝坝顶高程58.2m,汛限水位56.25m,设计灌溉面积1200亩,实际灌溉面积900亩,溢洪道为正槽式溢洪道,堰顶高程56.25米。水库坝下即丁山村,坝下2km以内包括二通道、新庄孜电厂、淮利公路、八公山城区等重要设施,影响区内人口约1300人。该水库主管部门为淮南市八公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管理单位为八公山区山王镇丁山社区村委会,水库有一条进库防汛道路,通信信号及供电正常。
(2)雨量站与水位站
山王镇共有雨量站1个,为山王雨量站;水位站2个,分别为南塘和丁山水位站。
(3)排涝站
孔集站有4台机组,单机功率155kw,总功率620kw;李咀孜站有5台机组,1单机功率180kw,其余4台机组单机功率450kw,总功率1980kw。
3 防汛任务
(1)淮河大堤黑李下段
淮河大堤黑李下段为确保堤,淮右,从皮家路至李咀孜,长度6.62km,堤顶高程27.5-28m,顶宽10米,迎水侧边坡1:3,背水侧边坡1:3-1:5,防汛水位(田家庵站):设防水位20.0米、警戒水位22.3米、保证水位24.65米。
(2)水库
南塘水库与丁山水库安全度汛。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参照《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本区实际,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应急响应行动分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四级。
4.1 Ⅳ应急响应
4.1.1 宏观响应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淮河流域发生一般洪水,田家庵发生超20.00米设防水位;
(2)山王镇大面积且较长时间的内涝。
(3)南塘水库、丁山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4)镇、街道发生轻度干旱,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10%~30%以下。
Ⅳ级响应行动:
(1)镇防办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汛情、旱情的监视和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镇防办领导。镇防办视情派出检查人员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2)有关单位应密切监视汛情,按职责加强巡逻查险,并将巡查情况上报镇防指和上级主管部门。
(3)镇防指应按职责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按规定组织应急队上堤防汛查险,组织开机排涝或抗旱提水,并将工作情况报镇政府和区防指。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镇政府应立即组织抢险。
4.1.2 微观响应条件
(1)当田家庵站水位达到设防水位20m时,启动Ⅳ级响应。
响应行动如下:
淮河大堤黑李下段:防汛抗旱指挥所有关成员上岗到位,相关防段人员要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把出现情况及处理情况上报区防指,按每公里20人组织民工上堤巡逻查险。
(2)当小型水库:南塘水库、丁山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时,启动Ⅳ级响应。
响应行动如下:
发生重大险情时,由现场巡查人员通知下游村民组转移包保责任人并同时上报镇防指所,由镇防指所上报至区防指。
下游村民组转移包保责任人立即组织群众应急避险和转移。常规情况下通过手机通话等方式发布预警;当遭遇通信中断等特殊情况时采取鸣锣、挨户上门通知、手摇报警器、广播其他措施确保预警到位(具体见各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3)部分镇、街道发生轻度干旱,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10%~30%以下。
响应行动如下:
各灌溉泵站要保证机械正常运行,其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电力及水源的调度。地区单位排灌设备由区水利区商请市水利局协调指挥调度。各镇组织流动柴油机泵,保证水稻、旱粮、经济作物灌溉用水和渔业生产用水。确保水稻及部分旱粮不受旱。
4.2 Ⅲ级应急响应
4.2.1 宏观响应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淮河流域发生较大洪水,田家庵水位达到或超过22.3米的警戒水位;
(2)淮河干流堤防黑李下段出现重大险情;或因内涝淹没造成主要交通干道长时间中断交通。
(3)丁山水库发生跨坝。
(4)台风可能或已对山王镇产生较重影响。
(5)全真发生中度干旱。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全区播种面积的30%—50%,且预报一周内无降雨。
Ⅲ级响应行动
(1)镇防办指挥长或委托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并通报镇防办成员单位。镇防办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2)视情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各村应按职责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加强防汛查险,并将工作情况报镇防办。
(3)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组织抢险。
4.2.2 微观响应条件
(1)当田家庵站水位达到设防水位22.3m时,启动Ⅲ级响应。
响应行动如下:
镇防汛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坐镇黑李下段指挥部,指挥防守。同时,镇防指所将组织防汛民工上堤驻守,每公里20人。
(2)丁山水库发生垮坝时,启动Ⅲ级响应。
响应行动如下:
当库水位达设计洪水位、面临溃坝危险时,由区防指决定下达转移指令至镇防指所。镇防指所向水库下游社区传达转移指令,各转移包保责任人迅速组织群众按照预定路线有序转移至安置地点,转移完毕后,转移包保责任人要进行清查,确保不漏一人,并向镇防汛指挥所报告(具体见各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3)中度干旱
响应行动如下:
当5至9月份降雨量在450mm以下,全镇抗旱灌溉任务较重,旱作物不同程度受旱,此时的抗旱方案是:
镇抗旱指挥所正、副指挥长坐阵镇防指所,分工负责,全面领导和指挥各地的抗旱抗灾工作。指挥部的各位成员,按照既定的职责分工,深入抗旱第一线,解决抗旱物资、资金、电力等问题。
镇抗旱指挥所人员上岗到位,明确职责,划片包点,重点掌握机电泵站运行、沟渠疏通、水、电情况,解决各地抗旱薄弱环节和困难。
镇防指所会同上级抗旱指挥部门及地区有关单位根据农业抗旱需要,对农业采取“压水保旱”、“压低效保高效”、压耗水大户保人畜饮水等措施。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 宏观响应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淮河流域发生大洪水,田家庵水位出现超警戒水位1米的洪水,即达到23.30米。
(2)淮河大堤黑李下段出现重大险情;
(3)南塘水库型水库发生垮坝。
(4)台风可能或已对八公山区产生严重影响。
(5)全区发生严重干旱,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全区播种面积的50%—80%,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
Ⅱ级响应行动
(1)在区防指指导下,镇防办指挥长或委托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镇政府和区防指。按照《防洪法》等有关规定,可视情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区防指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镇财政所及时提供防汛抢险抗旱资金。
(2)相关单位全面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全面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区防指。受灾地区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单位全力配合友邻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抢险和抗灾救灾工作。
(3)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可按程序申请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区防指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4.3.2 微观响应条件
(1)当田家庵站水位超警戒水位1m,即达到23.3m时,启动Ⅱ级响应。
响应行动如下:
淮河干流黑李下段堤防:区镇防汛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坐镇黑李下段,同时,镇防指所将组织防汛民工上堤驻守,每公里30人。
(3)南塘水库发生垮坝时,启动Ⅱ级响应。
响应行动如下:
当库水位达设计洪水位、面临溃坝危险时,由区防指决定下达转移指令至镇防指所。镇防指所向水库下游社区传达转移指令,各转移包保责任人迅速组织群众按照预定路线有序转移至安置地点,转移完毕后,转移包保责任人要进行清查,确保不漏一人,并向镇防汛指挥所报告(具体见南塘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4)严重干旱
响应行动如下:
当5至11月份降雨量少于320mm,此时的旱情日趋严重,其抗旱方案是:
镇防指所根据省、市、区防指命令,限制或停止从淮河提水灌溉农作物,并对部分工业企业采取限水措施。
各地紧急动员,组织打井突击队,在镇防指所的统一指挥下打机井,确保人畜饮水。
4.4 Ⅰ级应急响应
4.4.1 宏观响应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淮河发生特大洪水,田家庵站水位接近或达到保证水位24.65m时。
(2)淮河田家庵站水位超过警戒水位22.30m,城市防洪堤出现决堤;或出现重大险情。
(3)全镇发生特大干旱,全区受旱面积大于播种面积的80%以上,且预报未来一周无透墒雨。
Ⅰ级应急行动
(1)在区防指的指导下,镇防办指挥长主持会商,防办全体成员参加,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迅速将情况上报区防指。按照《防洪法》有关规定,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并宣布启动Ⅰ级响应。要每天上报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行动情况。
(2)镇防办紧急调运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财政所及时筹集下达防汛抗旱抢险及救灾资金。党政办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提供车辆运输。民政办及时救助受灾群众。镇防办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相关单位全面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各村全面承担本村的防汛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报镇防办。受灾地区的主要负责人应到一线指挥,镇防办指挥长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4)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镇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镇防办领导到现场督查指导抢险工作
4.4.2 微观响应条件
(1)当田家庵站水位达到保证水位24.65m时,启动Ⅰ级响应。
响应行动如下:
全力以赴进行防汛抢险工作,各指挥部领导及工作人员日夜坚守工作岗位,若遇重大险情可从防汛抢险机动力量和基干民兵连中抽调人员加强力量,确保防洪圈堤的安全度汛。同时,区防指将组织防汛民工上堤驻守,每公里50人。
(2)特大干旱
响应行动如下:
当3至11月份超过90天无雨或少雨,降雨300mm以下时,淮河基本断流,旱情更为严重,其抗旱方案是:
1)根据上级防指的命令,全面停止由淮河提水的农业灌溉用水,确保各村居民及大牲畜饮用水。对饮水特困地区居民,可组织车辆运水。
2)除重点企业外,停止对工业用水大户的供水,保障居民生活用水需要。
充分利用各村居民及地区各有关单位原有水井,组织地区单位有序打深井,开发地下水,确保各村居民饮水。
5 响应启动、降级和终止
(1)Ⅳ级响应启动
1)镇防办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汛情、旱情的监视和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镇防办领导。镇防办视情派出检查人员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2)有关单位应密切监视汛情,按职责加强巡逻查险,并将巡查情况上报镇防指和上级主管部门。
3)镇防指应按职责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按规定组织应急队上堤防汛查险,组织开机排涝或抗旱提水,并将工作情况报镇政府和区防指。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镇政府应立即组织抢险。(2)Ⅲ级响应启动
1)镇防办指挥长或委托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并通报镇防办成员单位。镇防办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2)视情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各村应按职责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加强防汛查险,并将工作情况报镇防办。
3)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组织抢险。
(3)Ⅱ级响应启动
1)在区防指指导下,镇防办指挥长或委托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镇政府和区防指。按照《防洪法》等有关规定,可视情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区防指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镇财政所及时提供防汛抢险抗旱资金。
2)相关单位全面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全面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区防指。受灾地区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单位全力配合友邻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抢险和抗灾救灾工作。
3)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可按程序申请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区防指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4)Ⅰ级响应启动
1)在区防指的指导下,镇防办指挥长主持会商,防办全体成员参加,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迅速将情况上报区防指。按照《防洪法》有关规定,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并宣布启动Ⅰ级响应。要每天上报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行动情况。
2)镇防办紧急调运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财政所及时筹集下达防汛抗旱抢险及救灾资金。党政办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提供车辆运输。民政办及时救助受灾群众。镇防办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相关单位全面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各村全面承担本村的防汛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报镇防办。受灾地区的主要负责人应到一线指挥,镇防办指挥长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4)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镇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镇防办领导到现场督查指导抢险工作。
当淮河干流全线落至警戒水位以下,根据《淮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淮南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将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调整为Ⅱ级。
当淮河干流全线落至设防水位以下,根据《淮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淮南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将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
当淮河干流全线落至设防水位以下并不再上涨,根据《淮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淮南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解除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当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洪水呈稳步降落趋势,险情逐步减小,由启动应急响应的部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镇防指所和镇政府确认旱情得到有效控制或遇有效的降雨,旱情危害已经消除,镇防指综合各方面意见,报经区防指,由区防指指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必要时,区政府宣布终止干旱应急响应状态。
6 应急保障
达到Ⅲ级以上响应条件时,区级防指成员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加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力量,在镇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处理防指紧急事务和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保证防汛抗洪和抗旱工作高效运转。
6.2.1 防汛抗旱抢险队
八公山镇组织防汛民工284人,由八公山镇防汛指挥所统一调度,防汛抢险队员可申请区防汛抢险队伍支持。
防汛抢险队主要承担对抢险设备要求较高、专业性较强的防汛抢险任务。必要时申请区级专业防汛抢险队,赴指定地点实施抢险。镇级防汛民工由本级防指调遣,必要时听从上级防指调遣,赴其他地区执行防汛抢险任务。地区单位、有关企业组建的防汛抢险队,由镇负责部门和所在地负责部门统一调遣。
抗旱期间,抗旱服务组织应服从本级负责部门调遣,到受旱地区提供抗旱流动机械,维修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推广和指导农户使用旱地龙等生物抗旱措施。区级抗旱服务队重点支援严重受旱地区应急提水、抗旱技术服务等工作。
当本镇遇到防汛抗旱灾情时,迅速抽调一支抢险队。抢险队由区管辖的各水利站和泵站涵闸管理人员组成,当发生严重的灾情时,防汛抗旱由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进行抢险,向市政府报告同意后,商请市军分区、市武警总队给予支援。
表6.2-1 防汛抗旱抢险队名单
序号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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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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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物资储备
(1)由区防指统一储备防汛物资,防汛抗旱期间可向区防指申请调配防汛物资,确保汛情发生时保证防汛物资供应。
(2)各村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品种及数量,根据当地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确保汛前物资储备到位。
6.3.2 物资的调拨
防汛物资的调拨,应本着“先主后次、满足急需,及时高效”的原则,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和抗旱物资的急需。
6.3.3 资金保障
镇政府应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设立防汛经费,用于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镇政府负责组织转移行洪区和低洼地群众,各村及民政办负责为临时转移出来的群众提供临时安置场所,妥善安置灾民生活。医疗部门负责保障灾民基本医疗条件。
镇防办编制防汛抗旱所涉及到单位和个人的通讯录,每年汛前必须更新,对关键部门及关键人员要明确多种形式联系方式。
发生重大险情时,要立即调动应急队伍和各村民兵进行抢险,镇防办要派出负责现场指挥,并向区防指报告,如果出现抢险物资紧张,可申请区防指支援防汛抢险物资。
充分利用各种防汛简报宣传报道防汛抗洪抢险抗旱工作,向村民宣传防汛的重要性,发生汛情时能够及时了解,并服从安排。
防汛应急民工,要在汛前进行培训,培训抢险知识,培训防汛设备的器材的使用,并进行一些必要的演练,以增强防汛意识和技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即战、战之能胜。
7 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后应组织有相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汛期结束或洪水退去后,镇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前期工作,提出水毁修复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力争在下一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重要设施的水毁修复工作,由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协调。
重点是一方面组织抢险性恢复防洪工程的修复,一方面调集技术力量,针对大水暴露的问题,做出除险加固或新建防洪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并积极地向上级争取除险加固资金,紧急的可以边干边报,直到消除隐患为止。
防汛抢险物资要进行认真的清理,未用的要及时归还,已用的有回收价值的要进行回收。针对防汛抗旱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集的原则,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及时补充到位,所需物料数量和品种按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确定。
保险公司从灾情发生时就要密切注意参保人群的生命财产损失情况,及时掌握资料,一旦损失程度稳定后,立即投入理赔工作,尽快将赔付资金发放到灾民手中。对于社会法人单位的损失,也应尽快核查清楚损失,及时予以理赔。
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汛(旱)期受损情况,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但经上级批准同意的重要工程,可提高标准重建。旱情解除后,对经批准的临时截水工程和设施须尽快拆除,恢复河道沟渠及其堤防原貌。
大水大灾后,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受灾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核查,查清人员、财产、企业产值等损失情况,调查统计的结果要求真实可信,各村及镇政府的统计结果要和区里一致。损失的调查结果除按要求上报外,应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还要认真进行总结,要分析水情、灾情,要总结损失情况,分析形成灾害的原因。总结要全面反映抗洪救灾情况,提出解决大水所暴露的问题的建议,为今后改进防洪工程软、硬件设施,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提供可供借鉴的教训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