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农机局淮南市财政局关于各县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1-08 00:00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农机局、各区农林(水利)局、农业发展局、经开区村居委、高新区城乡工作局,财政局:

 

你们上报的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已收悉。经市农机局会商市财政局审定,原则同意你们上报的方案。请按照《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8〕50号)要求和相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审核,公开信息,加快实施进度,按时兑付补贴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凤台县、寿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经济开发区和高新区(山南新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淮南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淮南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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