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与标准

发布时间:2023-05-09 10:27信息来源:八公山区八公山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政府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重建房屋户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户补助均0.6万元。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1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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