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镇财政所

发布时间:2026-01-12 16:13信息来源:八公山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八公山镇财政所机构

 

    职  责:

1、正确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抓好财政所两个文明建设,依法理财,廉洁从政。

 

2、编制年度预决算、严格执行经镇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对本级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做好税源调查及协税护税工作,完成年度收入计划。

 

4、负责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直接向农民发放的财政补贴资金的核实、管理、发放;继续实行各项涉农补贴“一卡通”的管理模式,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质量。

 

5、负责管理全镇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对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监管小城镇建设、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等专项资金。

 

7、负责实施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代理工作。

 

8、及时办理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调整手续,做好镇机关人员工资的调整工作。

 

9、承担民生工作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朱雨婷

    联系方式:216876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点:八公山镇人民政府侧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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