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镇财政所
八公山镇财政所机构
职 责:
1、正确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抓好财政所两个文明建设,依法理财,廉洁从政。
2、编制年度预决算、严格执行经镇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对本级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做好税源调查及协税护税工作,完成年度收入计划。
4、负责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直接向农民发放的财政补贴资金的核实、管理、发放;继续实行各项涉农补贴“一卡通”的管理模式,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质量。
5、负责管理全镇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对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监管小城镇建设、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等专项资金。
7、负责实施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代理工作。
8、及时办理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调整手续,做好镇机关人员工资的调整工作。
9、承担民生工作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朱雨婷
联系方式:216876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点:八公山镇人民政府侧楼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