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镇国土所
主要职责
1、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各项要求。
2、负责耕地保护工作,组织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负责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及本系统内的其它标志管护工作。
3、认真做好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工作。参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综合区片价制定和土地征占(用)、农用地转用以及土地补偿和安置等重点工作。
4、受市局委托,负责国有土地年租金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工作(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和农电系统、银信系统、粮食系统及外资企业等需局里统一征收的除外)。
5、配合相关科室做好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国有土地和各类乡、村及企业用地,集体土地流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清理土地隐形交易行为。
6、负责土地、矿产调查统计,日常变更调查及有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7、负责承办农民宅基地上报审批及土地登记的前期工作。
8、认真执行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制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并及时做好记录和报告有关情况;协助执法监察机构和工作人员做好执法监察工作,充分发挥乡国土所在执法监察工作中的作用。
9、负责调查调解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参与本辖区内的其它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做好辖区内的信访工作。及时接待了解情况,做好上访人思想工作,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乡人民政府要求办理且应该办理的事项。
负责人:王新浩
联系方式:562693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蔡新路土坝孜八公山镇人民政府侧楼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