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化妆品流通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范围
全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化妆品网络经营者。
二、重点检查品种
1.儿童化妆品(含牙膏)、特殊化妆品、眼部化妆品;
2.以网络形式销售的产品;
3.市场抽检不合格频次高、不良反应报告多、投诉举报集中的产品。
三、重点检查企业及重点监管内容
1.对化妆品专卖店、母婴店、美容店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其他化妆品经营者按照不低于8%比例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经营产品的合法性;包装标识的规范性;化妆品购货验收制度执行情况;化妆品储存条件;化妆品广告的合法性。
2.对网络经营者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是否发布化妆品信息和虚假信息;是否存在网络销售假劣化妆品;线上线下信息是否一致等。
四、检查方式
(一)常规检查。根据年度检查计划,对化妆品经营者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检查。
(二)有因检查。针对投诉举报、产品抽检、不良反应监测等化妆品经营者可能存在的具体问题开展的针对性检查。
(三)跟踪检查。针对化妆品经营者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的检查。
(四)专项检查。针对特定问题或风险集中开展的重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聚焦风险排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结合《淮南市药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处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深入排查和分析本辖区化妆品流通环节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大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动依法进行查处,对涉及其他辖区的化妆品违法违规线索,应及时移送相关单位。
(二)强化法规宣贯,提升遵法守法意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不久,《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配套法规密集出台,各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对新法规的宣贯,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全面理解新法规的相关要求,引导其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新法规在实践中取得新实效。
(三)发挥“吹哨人”作用,认真核查投诉举报问题。高度重视投诉举报查处工作,鼓励群众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员工投诉举报化妆品流通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调动人民群众参与质量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对群众反映的化妆品质量问题,要逐一排查,按时反馈,杜绝因投诉举报引发舆情事件。
(四)坚持信息公开,主动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曝光化妆品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公众参与和媒体监督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