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6月产品质量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2025年4-6月产品质量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单位: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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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个人身份证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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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淮八市监不罚〔2025〕23号 |
淮南央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标识不合法的商品案 |
91340405MAE08DFR8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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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无标识的产品 |
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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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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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淮八市监不罚〔2025〕32号 |
淮南淮茂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合格品案 |
91340400MA2R92085Q |
销售不合规定的产品 |
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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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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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淮八市监处罚〔2025〕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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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斐庭纸业有限公司涉嫌产品不合格案 |
91340400MA2TKB4T9F |
未按规定进行产品标识 |
1. 罚款240元。2.没收违法所得36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的通知》【67】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请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要求,及时缴纳罚没款。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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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淮八市监不罚〔2025〕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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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山区华联超市淮上西苑店(李磊)涉嫌销售不合格品案 |
92340405MA2PLF0A0E |
销售不合规定的产品 |
不予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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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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